02.25 經律師見證的遺囑被確認無效,律師事務所是否應賠償損失?

李禕濛


如果律師沒有告知當事人律師見證遺囑的效力;甚至說大話誤導當事人,或者弄虛作假,導致當事人利益受損的,應當承擔責任。


崩牙叔


這個問題,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律師的見證和普通群眾的見證不同,普通群眾的見證只是見證有這個事情,而律師的見證,除了一般的見證,還應當有審查遺囑內容要件是否合理合法的義務。也就是說,當事人交了律師服務費,增加了對遺囑審查的一個環節,律師收了費,有對遺囑合理合法性審查的義務。如果只收費未盡到義務,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這個遺囑,本來應當有效,只是因為見證律師注意不夠或提醒不夠造成某些環節或要素的缺陷而無效,這樣的話律師作為專業人士,是有過失或過錯的,依法應當承擔責任。但是現在律師都是代表律所辦案,行使的是職務行為,因此相關賠償應當由律所進行。

如果遺囑本身就不應當有效或者有部分內容就是無效的(如立遺囑人的配偶有病且無勞動能力,執意要將全部財產贈與小三),無論律師是否見證都屬於無效遺囑或無效條款,這種情況律師如果已經盡了提醒義務,不應當追究律師的過錯責任。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經律師事務所律師見證的遺囑,該遺囑因形式要件不符合法律規定而被確認無效的,屬於律師的過錯造成當事人損失。

首先由律師事務所賠償,律師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律師事務所可向該律師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