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老师11月份达到退休年龄,校长要求上完一个学期的课到1月底,合理吗?

你在哪里A


不合法,也不合理。

为什么说不合法呢?很简单,付出了劳动就应该有收入,所谓按劳分配,不就是这样说的吗?不要说什么这位老师退休了有每个月有退休金拿,就不用再给他这部分劳动付费了。他这两三个月本来是能够安享晚年的,就算每天躺在床上睡大觉这部分退休金也不会少一分的,所以这两三个月的劳动很明显是额外的劳动付出,必须有偿!

每年我们这都有这样的老师,和题主的情况一样,但都是事先说好了给报酬的,至于给多少一般是按我们这边的代课工资给的,而退休的教师也没多做要求,除非有教师实在不想干了,到退休时一分钱不要也不去上班,这也不是没有先例的,而对于这种行为任何人也不好说什么,毕竟周围人都知道他什么时候退休,而退休的人有的权利不就是不再工作吗?

所以为题主计:在退休之前一定要和校长甚至是中心校的领导把话说清楚,否则免谈,到了退休的时候不去就是(没人敢强迫你的,那么大年纪了,在学校有个三长两短,谁能负责任)。当然,如果你是一位视金钱如粪土,一心扑在教育上,“春蚕到死丝方尽”的人,那是谁都会热烈欢迎你继续教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