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4 「双鸭山网警提示」朋友圈这样发危险哦 请注意了

发朋友圈早已成为很多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就是这个再寻常不过的举动,也会隐藏着很大的风险和隐患。

就在近日,一家上市公司女职员发了一条朋友圈,在前后不到1分钟时间里,因为泄漏内幕消息被海南证监局罚了3万元。

事件缘由

4月10日,海南证监局公布〔2018〕1号行政处罚,对奋达科技员工林立、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的违法行为,合计罚没24.3万元。

2017年6月1日收市后,奋达科技的董事长肖某提出员工增持股票倡议的想法。

当天下午五点,肖某跟董事会秘书谢某平沟通,谢某平拟定了《关于向公司内部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倡议书》并由肖某书面签署。

6月2日早上7点半,谢某平、证券事务代表周某清证券事务代表助理与罗某斌赶到公司处理信息披露事宜。

但是直到8点04分才将拟披露信息提交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早上的提交时限为8点),导致该信息未正式公开披露。

在处理信息披露的过程中,罗某斌不小心将《倡议书公告》遗忘在文印室复印机台上。

8点05分,时任公司技术市场部工程师钟某文和销售技术中心文员杨小桃来公司文印室复印材料时,看到了罗某斌遗忘在复印机上的《倡议书公告》,杨小桃当场用手机对该文件进行了拍照。10点,杨小桃将其手机拍摄的《倡议书公告》文稿照片发送至微信朋友圈,造成该内幕信息在奋达科技正式对外披露前被泄露。

2017年6月2日10时31分,钟某文将杨小桃微信朋友圈中《倡议书公告》图片转发到名称为“电器销售技术部”的微信群,林立看到钟某文转发的《倡议书公告》图片。当日11点04分,林立将80万元资金转到本人的证券账户;11点05至07分,林立买入“奋达科技”69,000股,买入成交金额806,630元,分别于2017年 6月7日和8月14日卖出,获利106,715.08元。

处罚结果

杨小桃对《倡议书公告》进行拍照并发送至微信朋友圈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构成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对杨小桃泄露内幕信息的行为处以3万元罚款。

林立利用《倡议书公告》的内幕信息,通过本人证券账户交易“奋达科技”股票,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内幕交易的行为。

没收林立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0.67万元,并处以10.67万元罚款。

以下这几种消息千万别发

1、政治敏感话题不发

2、不信谣不传谣

3、所谓的内部资料不发

4、涉黄、涉毒、涉爆等不发

5、有关港澳台新闻在官方网站未发布前不发

6、军事资料不发

7、有关涉及国家机密文件不发

8、来源不明的疑似伪造的黑警辱警的小视频不发

9、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发

以下这几种情况谨慎晒

1、身份信息

如姓名、工作单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一张火车票、飞机票、登机牌都可能让你“裸奔”。

2、定位信息

发布包含有定位信息的图片,会直接泄露你的当前位置,等于告诉所有人你此刻并不在家。

3、老人孩子的姓名和照片

你永远不知道,你朋友圈发布的孩子照片会被用在哪里,甚至可能会被诈骗分子利用。

4、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是最私密的个人隐私之一,一旦泄露给别有用心的人,会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5、电话号、车牌号

如果被坏人盯上了,诈骗、恶搞就全都来了。

6、名贵物品

刻意“炫富”可以满足很多人的虚荣心,令人羡慕同时也会遭人嫉妒,甚至还会被不法分子盯上。

7、外出和休假计划

如果广而告之你旅游、出差了的话,也等于告诉别有用心者近期这人不在家,为他们创造了条件。

8、感情状况

搞对象就秀恩爱,分手了就晒伤心,有人追求了就晒聊天记录,小心把一些心存不轨的人晒上来乘虚而入、骗财骗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