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 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19年12月0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本基金每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3.2.1前端收费

申购费用由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2、“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10份,若某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2、本基金不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但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监管机构备案。

2、“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时,赎回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以下简称“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以下简称“转入”)和转换转出(以下简称“转出”)。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组成。

1、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按照转出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转出基金基金资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2、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上述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对应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确认金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净转入确认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泰开阳价值优选混合”)基金份额10,000 份转换为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泰星元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份额,中泰开阳价值优选混合份额持有期限为31 天,适用赎回费率为0.5%。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中泰开阳价值优选混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80 元,中泰星元灵活配置混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310 元。中泰星元灵活配置混合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中泰开阳价值优选混合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则: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80=10,28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10,280.00×0.5%=51.4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80.00-51.40=10,228.6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228.60×(1.5%-1.5%)/(1+1.5%-1.5%)=0 元

净转入确认金额=10,228.60-0=10,228.6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228.60÷1.0310=9,921.05 份

例二:某投资者将其持有的中泰开阳价值优选混合基金份额10,000 份转换为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 类基金份额(以下简称“中泰蓝月短债C”),中泰开阳价值优选混合持有期限为366 天,适用赎回费率为0。假设转换申请受理当日中泰开阳价值优选混合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0 元,中泰蓝月短债C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30元。中泰开阳价值优选混合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中泰蓝月短债C不收申购费。则: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50=10,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10,250.00×0=0 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50.00-0=10,250.00 元

中泰开阳价值优选混合所对应的基金申购费率高于中泰蓝月短债C的申购费率的,故补差费为零。

净转入确认金额=10,250.00-0=10,250.00 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250.00÷1.0030=10,219.34 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适用基金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与基金管理人已发行和管理的中泰星元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567)、中泰玉衡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6624)、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057)、中泰蓝月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058)、中泰青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582)、中泰青月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583)之间的相互转换。

基金管理人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2、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除上述销售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本基金转换业务,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3、基金转换的程序

(1)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转换申请。

(2)基金转换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注册登记机构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包括该日)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及时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申请转换时,注册登记机构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对该投资人基金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先确认的份额先转换,后确认的份额后转换。

销售机构对转换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转换申请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4、基金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2)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基金的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各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转换后,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基金份额确认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基金转换的数额限制

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基金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转出份额、转入金额的具体限制以各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因为转换等非赎回原因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该基金最低保留份额数量限制的,注册登记机构不作强制赎回处理。

6、拒绝或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暂停基金转换适用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

基金净赎回申请份额(该基金赎回申请总份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总份额后扣除申购申请总份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部分的转出申请将自动予以撤销,不再视为下一开放日的基金转换申请。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办理方式

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基金管理人开放式基金账户。

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此项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办理时间

自2019年12月06日起正式开通,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办理机构

投资者目前可以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除上述销售机构外,其他销售机构如以后开展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基金管理人可不再另行公告,以各销售机构公告为准。

4、定期定额投资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金额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与各销售机构就申请开办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期申购金额。

5、扣款日期及扣款方式

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当地销售网点。

6、定期定额投资费率的说明

若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业务相同。如有费率优惠以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7、扣款和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查询起始日为T+2工作日。

8、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申购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1、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邮编:200120

网站:www.ztzqzg.com

传真:021-68883868

联系电话:400-821-0808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网址:www.zts.com.cn

客服电话:95538

2、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网址:www.danjuanapp.com

客服电话:400-061-8518

3、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法定代表人:江卉

网址:kenterui.jd.com

客服电话:400-098-8511

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网址:www.snjijin.com

客服电话:www.snjijin.com

5、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 号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 27 号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网址:www.zhengtongfunds.com

客服电话:400-820-1515

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座3层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网址:www.66liantai.com

客服电话:400-166-6788

7、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网址:www.5ifund.cn

客服电话:952555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19年12月06日起,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将上述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披露在指定网站。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基金份额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开阳价值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tzqzg.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银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