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房产严控下,开发商又创造出一个逃避打击的方法

2018年中国房地产调控可谓是由点带面,不断收紧。各方面博弈不断加码,而在严控的房地产环境下总能产生一些灰色地带,开发商也削尖脑袋钻空子。在中央七部委联合整治下,对炒房行为有了很明显的遏制,但是一些开发商也想到了避责买房的念头。

在房地产调控中,有明文规定,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允许出售房屋。在这之前很多开发商惯用的销售手段就是“内部认筹”“内部认购”等方法提前收取客户的购房款,甚至放出诱惑“一万抵两万”“五万抵十万”等优惠政策。这种方法有很大风险性。如果开发商前期资金链产生断裂,引起工程进度停滞。都可能让购房者的利益受损。而且维权繁琐。

现在国家严厉打击这种违法行为,而现在房地产市场又悄然兴起一种收款方式,开发商在没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提前收房款,提前蓄客。很多开发商巧立名目把认筹款写成借条,这样不需要开具发票或者收据。让认筹款摇身一变成了一种借款关系。购房者借钱给开发商,开发商为债主预留房子。

这种方式只是换汤不换药,开发商逃避打击的一种自欺欺人方式,同时告诫购房者买房是大事,这种违规的操作方式最后使得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一旦开发商因为资金问题跑路,吃亏的还是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