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開封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又有新舉措全面規範教學行為 切實加強教師管理

市教育局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教育教學行為的通知》

我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又有新舉措

全面規範教學行為 切實加強教師管理

全媒體記者尹傑報道 自今年6月我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啟動以來,各縣區積極行動,按照《開封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方案》要求,進行了拉網式全面摸排和初步集中整治。為進一步推進治理工作,市教育局於近日下發了《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小學教育教學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市教育系統全面規範教師教育教學行為,切實加強教師規範管理。目前,全市各縣區教育系統已及時傳達該通知精神,迅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組織全市各中小學教師在拒絕有償補課、拒絕校外培訓機構兼職承諾書上簽字,並向家長髮放傳達了《開封市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致家長一封信》。

通知要求,要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準,制訂教學計劃,安排教學進度,各學校均要實施“零起點”教學,確保教學內容和要求前後有機銜接、循序漸進。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實行所謂的“非零起點”教學,杜絕拔高教學要求或加快教學進度等行為,確保所有學生都能適應新學段學習,跟上教學節奏,切實消除家長盲目對孩子進行提前補習教學的衝動。

通知還對教師有償補課行為作出進一步細化,要求我市教育系統全面規範教師教育教學行為,切實加強教師規範管理。

根據通知要求,各學校要完善教師規範從教行為管理制度,健全教師考核評價機制,引導全體教師立足校內履行好教書育人職責,搞好教學管理服務工作。加強教師參與有償補課行為監督,建立健全談話提醒制度,對重點對象實行日常談話提醒,及時糾正其可能存在的違規補課行為。對課上不講課後到校外培訓機構講,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直至取消教師資格。

通知同時對完善課後服務工作、嚴格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進一步加大考核懲處力度作出要求。設定服務性收費或代收費的課後服務,應當堅持成本補償和非營利原則,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中小學生是否參加課後服務,由學生和家長自願選擇。中小學校要嚴格落實有關規範招生行為的文件規定,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

通知明確指出,對不實施“零起點”教學、治理教師參與課外有償補課不力、存在違規招生行為的學校,在年終督導評估中予以“一票否決”。學校要把教師是否參與課外有償補課作為師德考核的重要內容,與教師業績考核、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和評優獎勵等掛鉤,對經查實存在有償補課行為的堅決予以“一票否決”。對參與課外有償補課屢教不改、情節嚴重的教師,要堅決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並進行曝光通報。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強烈的學校和地方,要實行“一案雙查”,除追究當事教師責任外,還要追究相關學校有關負責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