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借钱不还”型诈骗罪如何认定?与民间借贷有何区别?

芘律IzGT6401


诈骗罪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的犯罪构成是: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自己的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致使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判断诈骗罪的难点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如何认定,以及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产行为如何认定。

民间借贷是公民之间、企业之间、公民与企业之间,出借人将自有资金借给需要资金周转的借款人,借款人到期还本付息的行为。判断诈骗罪与民间借贷行为的标准就是借款人是否以“非法占有出借人财产为目的”,以及借款人是否“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出借人财产”。

理论上容易判断,但一遇到纷繁复杂的现实经济生活,无论是普通人还是司法工作人员,都极其容易出错。

判断借款人是否以“非法占有出借人财产为目的”,主要从借款人三个方面行为进行客观判断。

——借款人借款后对资金的实际用途。实践中,借款人借到现金后,往往不是从事原来说的用于生产经营或者用作过桥资金偿还银行借款,而是主要用于借款人个人、家庭挥霍、打牌赌博甚至吸毒等。如果这样,基本上可以判断借款人的目的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成分。

——借款人借款时的财务能力与资产情况。借款人借款时如果个人、企业根本就没有还款能力,或者虽有少量资金、资产但已经将大部分甚至全部资金、资产转移他处,此时借款人却仍然将自己包装打扮成富豪或企业发达兴盛的样子,此时,借款人有极大可能属于根本就不想还款。这种情况下可以认定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借款人借款后隐藏行踪甚至潜逃玩失踪。借款人借款后,不是积极从事经营生产,以企业盈利的效益作为偿还借款的资金来源,即使一时偿还不了,但并没有躲避债务行为,而是说明情况,积极筹措资金,有偿还的意愿;相反,却携款潜逃,根本与出借人不联系、不说明情况。此时,就基本上可以判断借款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为了从出借人那里借到款项而编造、虚构各种虚假理由与事实,诱使出借人作出错误判断,相信借款人有能力偿还借款,从而自觉自愿将款项出借给借款人。这种虚构、编造的理由包括:企业新签订单较多,但没有现金订购原材料,无法生产产品,其实企业根本就没有接到订单;要归还银行前一笔到期贷款,但企业暂时没有还款能力,只要还款后,就又可以从银行新贷一笔贷款,到时用新的银行贷款偿还出借人借款,但实际上以上根本就没有这回事儿,完全是借款人编造虚构的事实。还有,借款人虚构担保物或者用一个虚假的根本没有财产的空壳企业做担保,企图从出借人那里借到款项。

坦率说,以上都是判断借款不还型诈骗与民间借款纠纷的常用方法,但这些方法并不是万能的,也不存在能够一清二楚分辨二者界限的灵丹妙药。实践中大量存在现状是:

不少企业或个人借款人一开始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目的,但为了维持奄奄一息的企业生存下去,不得不虚构编造各种理由四处借款,以期待形势好转后再还款,但事态发展到出乎意料,借款人就开始赖账潜逃、玩失踪。此时,就由民间借贷纠纷转化为诈骗犯罪。如果此时借款人即使还有巨额欠款,但借款人仍然没有隐藏、潜逃或消逝,而是无论多少还在积极想办法还款,就不宜定性为诈骗,此时仍定借贷民事纠纷为好。


律师邹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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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应该先认清楚诈骗罪是如何认定:

我先说个我身边的例子,我一个朋友去骗了别人5000元,当然这种小金额是不用到法院的,但对方偏偏就闹到法院去了,法院拿出条例,的确是犯了诈骗罪。但还是叫过来一起协商处理。

这种例子,民间比比皆是,其实就算涉及金额过大,只要是借款纠纷案,法院能调解的就调解,不能调解的才会开庭。所以你说的借钱不还是多少钱,值得用诈骗罪来论定吗?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


通常骗子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在亲戚朋友同事之间游走,虽然以支付利息为由借走了本金,最后本金没还,利息停止,也符合诈骗罪的主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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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4708895047


现在的人道德沦丧了,借钱不还好像成了天经地义的事情,要一下就成催债了,觉得自己更有理了,奉劝那些借钱的人,如果约定的什么时候给人家,即便是到时候再难都要想办法给人家,这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记住谁也不欠谁的,在你困难的时候别人帮你忙是情分,别人不帮你是本分,别人的钱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借上钱人就消失的那些人,不要把自己的路越走越窄,如果借的人家的钱有利息,实在给你了就把本金给人家,这是底线,可是现在很多人连本金都不还。


小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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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型诈骗罪大多发生在熟人之间,一方以民间借贷的方式向另一方借款,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区分“借钱不还”型诈骗和普通的民间借贷,应充分考虑债务人借钱时的主观故意、有无偿还能力以及对所借款项的使用情况等综合因素。

1、主观故意:就是向你借钱的时候压根就没打算还!

2、有无偿还能力:每年收入就1000元,问你借100万,显然是还不起的!

3、借款使用情况:说是用来给孩子上学,其实拿去赌博了!

通过以上几个因素,就可区分两者的区别。


律典通


这东西太难认定了!凡是在二年内不主动履行法院判决书法律义务,一律以借款不还型诈骗罪入刑,老赖最起码减少90%!


老王老矣


如果欠钱成老赖不入刑,一切等于零


嘟嘟嘟68699999999


借钱不还是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本身就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处理。如果借钱后故意逃避债务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可以按照刑事案件报警,由公安机关侦查。


陆家嘴金融刑辩


“借钱不还”型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通过借贷的合法形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非法占有的动机决定了是经济诈骗而不是民间借贷。这是认定借钱不还型诈骗罪的要件。可以从行为人的借钱理由及用途、借钱时经济条件、是否掩盖真实身份或事后躲藏等来判断。如借钱理由和实际用途不符,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来骗取。本没有偿还能力还去借钱,借钱后大事挥霍,事后销声匿迹等等,就有可能涉嫌诈骗罪。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行为人的主观意图是非法占有,借钱不还。民间借贷人想积极还钱,未还上是因客观原因。

2.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行为人的方式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实际上是欺骗。民间借贷的方式是实事求是,述说事实。

3.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行为人借钱后不想还钱,躲避隐藏,肆意挥霍。民间借贷人想积极还钱,经济条件上有偿还能力。

诈骗犯罪和普通的民间借贷二者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是十分明显的,需要司法机关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准确甄别。


法律人5524


其实,当今中国大陆国家上的好多老赖们,都应该划归到诈骗罪行列里……所以,凡事被法院终审判,已经终审判决书的老赖,如果两年里没有任何履行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那么,就应该判刑入狱,刑期:如果两年没有履行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那么就判刑两年,出来后,如果两年又没有履行法院终审判决书的,再判刑两年,放出来,如果………就这样反反复复的判刑吧。


用户54318137777


诈骗?你做梦呢,老子宁当老赖,夜不做诈骗。老赖有国家保护,诈骗会判刑,想查资产做梦呢。早转移了。实际老子手里有的是钱,有法律保护我们,就是不还。想要钱,就每天跪我门口。看到要交叫爷爷。爷高兴了。就给你点,不高兴就报警抓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