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明朝有哪些不可思议的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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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奇案”,可能很多人会想到诸如福尔摩斯探案小说或是香港的各种惊悚影片,可要是说到“古代奇案”,似乎就一时间找不出太多能给人留下鲜明印象的来。其实,在中国古代还是有许多不可思议的案件的,那么,历史上有哪些不可思议的大案呢?

说到不可思议的案件,就不得不提明太祖朱元璋。他出身贫寒,从小深受贪官污吏之苦,于是他掌权后,严禁贪墨,用铁腕手段治理腐败,不但亲自主持《大明律》的修订,还将《受赃》作为单独的一册,详细记载了贪赃的处置办法。

其中规定:“监守自盗,四十贯统;枉法赃,八十贯绞;不枉法赃,一百二十贯止杖一百,流三千里;恐吓取财,准盗论加一等,不得财杖刑;私用民力,一名笞四十,罪止杖八十。”除此之外,他还将整顿腐败的事迹编成《大诰》并全国推广,在这本案例书中,我们可以找到“收受衣服一件、靴二双”、“圆领衣服一件”、“书四本,纲巾一个,袜一双”这样的“赃物”,令人咋舌。

在朱元璋这次有些“丧心病狂”的整治贪腐中,凡是贪墨超过六十两的官员一律死刑,而根据估算,明初的六十两银子放到今天不过三万六千人民币左右,实在算不上巨额,可见朱元璋的反腐力度之大,程度之严。在太祖朝,涉及贪污腐败问题下狱至死的官员不计其数,在著名的“郭桓案”、“空印案”中,更是有数万名官员被牵连致死。

除了贪污问题,朱元璋还非常重视自己的权力,从一无所有到权倾天下,他无法接受任何人觊觎他的权力,也时刻担心着手下的大臣心怀不轨。为了加强集权,他制造了与上文“郭桓案”、“空印案”并称为“洪武四大案”的“胡惟庸案”和“蓝玉案”。

据传说,洪武十三年(1380),时任丞相的胡惟庸以家里井中涌出醴泉,是祥瑞之兆为名邀请朱元璋到家中观赏,可朱元璋将至时,却被身旁的小太监云奇勒住马头。从高处看,只见胡惟庸家埋伏了许多士兵,朱元璋大惊,回到宫内就以“枉法诬贤”、“蠹害政治”等罪名处死了胡惟庸,与胡惟庸亲善的人也被牵连处斩,其中包括开国第一功臣李善长。

这还不算完,胡惟庸伏诛后,又有许多与其有关联的人被检举揭发,前后诛杀三万余人,史称“胡狱”,朱元璋借此废除了丞相制度,皇帝大权独揽,无可节制。不过,胡惟庸谋反这一说法在当时就被质疑,晚明学者钱谦益提出:“云奇之事,国史野史,一无可考。”认为故事中提醒朱元璋的小太监子虚乌有,连《明史》也记载道:

“惟庸既死,其反状犹未尽露。”表达了对胡惟庸谋反真实性的疑虑。

十几年后,朱元璋又以手握兵权的总兵蓝玉妄图谋反为名,大肆杀戮功臣名将,于是因此而死者又多达一万五千余人。后人考据,蓝玉的谋反也是很有争议的,并无确凿证据证明。“洪武四大案”,件件都淋漓着鲜血,按死亡人数看,确实都是不可思议的大案。


邓海春


明朝有国二百多年,在宫廷和民间都发生过一些大案,有些案情扑朔迷离,让人感觉不可思议,其中原因是某些真相被遮蔽。

下面说一个民间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是一位老皇亲,涉案的多人被处死,其中包括三名被凌迟处死的冤死者。

案件发生在公元1572年的九月,当时明穆宗驾崩,朝廷正在大办丧事,北京城里日夜戒备。结果一天夜里,东城的一条小巷里发生了命案,死者名叫周世臣。

这位周世臣的身世可不简单,他的父亲名叫周瑛,爷爷名叫周寿。周寿有个姐妹被选入宫,成为明英宗的妃子,为他生下大儿子朱见深。朱见深后来做了皇帝,就是明宪宗。明宪宗朱见深尊自己的生母为皇太后,给了亲舅舅朱寿一个庆云侯的爵位和大量的田产。

周寿死后,他的儿子周瑛继承了侯爵,在明宪宗、明孝宗、明武宗时代,周家地位显赫,过了多年的好日子。周瑛死时,已经是明世宗时代,宣布取消外戚的封爵,以减轻国家的财政负担,所以周瑛的儿子周世臣没有得到侯爵,只得到一个锦衣卫的带俸指挥,只有虚名和薪水,没有实权。

周世臣的家业逐渐衰落,老年时妻子又死了,他就和一个名叫荷花的女仆同居,家里还有一个跑腿的男仆,名叫王奎。

现在周世臣暴亡,虽然地位不高,毕竟是一位老皇亲,又赶上这种非常时期,所以负责本地治安的锦衣卫指挥张国维亲自前去调查。

报案的是仆人王奎,张国维在王奎的屋里又见到了荷花,怀里抱着一些银子,正在哭泣。听他们说,当天夜里,一伙强盗闯进家里来抢劫。周世臣与他们搏斗,结果被杀,强盗们抢走了一百多两银子。荷花一直躲在暗处,强盗离开之后她收拾起剩下的银子,跑到王奎这里求救。

张国维听完之后,下令仔细搜查周家,结果在王奎的床下搜出一个人,名叫卢锦,是附近一个卖肉的屠夫。据他交代,他是过来向周家讨要肉钱,正赶上官府来人,吓得躲在了床下。

张国维没有找到更多的线索,要赶快查明凶手,就认定荷花和王奎、卢锦等人有奸情,共同谋害了周世臣。于是严加审讯,几个人受不了酷刑,胡乱招供。案件被移送刑部,但荷花和王奎在刑部大堂上改口喊冤。

案子因此被拖了很久,没有更多的证据,最后荷花等人被勉强定罪,三人在万历四年被凌迟处死。老百姓最关心这种混合了奸情的案子,对三人之死拍手称快。

但此后不久,突然有两个说唱的盲女跑到官府报案,说杀害周世臣的另有其人,为首者名叫朱国臣。两个说唱的盲女是受朱国臣奴役的女人,熟知他的种种勾当,因为不堪凌辱而报案。

官府派人把朱国臣和七个同伙抓来,严加审讯,他们据实交代,确实是他们抢劫了周世臣,并将其杀害。荷花等三人已经冤死数年,当初拍手称快的百姓又开始为他们鸣不平。最后强盗们被处死,张国维和刑部的许多官员也受到了处罚。


于左


明朝大案,许多人熟悉的可能是朝堂之上、宫闱之中的梃击案、红丸案、移宫案和空印案、胡惟庸案、蓝玉案等牵连无数的大案。实际上,在民间,276年的明朝同样出现了许多奇案,离奇程度,并不下于清朝的“杨乃武与小白菜”等案件,小院挑其中一件来说一下。

守寡少妇惨遭奸杀案

在明朝万历年间,山东兖州府曲阜县崇峰里有一户姓吕的人家,是当地望族,家境富裕。

家里的老主人叫吕日章,在他50岁时,为自己10岁的儿子吕如芳娶了一门亲事,对方是县里的一个典吏陈邦谟之女陈月英。

吕如芳生得十分乖巧,聪敏好学。陈月英也是知书达理、温柔贤惠。两个人门当户对,是一门好亲事。

过了几年,吕如芳到了可以成亲的年龄,两人完婚,小日子过得十分融洽。数年之后,吕如芳先是考中秀才,随后中了举人,在此期间,他也得子,取名陈麟。不幸的是在此之前,家中二老已先后亡故。中举之后,自然要更上层楼。第二年,就到了廷试,吕如芳要进京赶考,陈月英与幼子不便随行,就留在家中。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在进京路上,吕如芳遭遇倭寇,被倭寇劫走,生不见人,死不见尸,陈月英悲痛欲绝,只得独自抚养幼子,期待丈夫有一天还能归来。

吕如芳有个朋友叫朱弘史,这个朱弘史也是官宦人家之子,不学无术,喜好招花惹草,在参加吕如芳和陈月英婚礼之时,他就看中了如花似玉的陈月英,其后贼心一直不死。现在看到陈月英独守空房,他感觉机会来了。

经过谋划,在六月的一天,他在黄昏就潜入吕宅,躲到了陈月英床下。陈月英吃过晚饭洗完澡后,进入卧室准备穿衣,躲在床下的朱弘史突然钻出,揽腰捂嘴,奸污了措不及防的陈月英。

陈月英一个弱女子,无力反抗,朱弘史却给了她机会,他将舌头送入陈月英口中,陈月英一口咬住朱弘史舌尖,再也不肯松口。

朱弘史想将舌头缩回,却无可能,疼痛加上气恼,朱弘史用双手死死掐住陈月英的喉颈,陈月英挣扎一阵后,就没有了动静。但朱弘史的半截舌头,却留在陈月英口中了。

朱弘史见陈月英已死,也害了怕,忍痛开窗潜逃。

很快,吕家人发现陈月英陈尸床上,全身赤裸,喉管外部有瘀血,明显是被人奸杀了。

闻声而来的邻居和吕家亲戚议论纷纷,他们得出了一个初步结论:一个张茂七的人有重大嫌疑!

为何会怀疑张茂七呢,说起来张茂七也不干净。

吕家的管家叫做程二,程二的老婆叫春香,春香也跟程二一起在吕家做仆人。这个春香水性杨花,跟邻居张茂七私通,已有些时日,这事除了程二、陈月英等少数几人,街坊四邻都已人尽皆知。

大家就猜测,是张茂七伙同春香强奸了陈氏,然后又将陈氏掐死。于是大家先动手捆住了春香,然后安排人守着陈月英的尸体,等第二天赴县衙门告官,并将陈月英的幼儿送往陈月英娘家抚养。

再说这个程二,终于知道了老婆通奸的事情,又气又恨,头脑发热之下,也不问青红皂白,写下一张状纸告到县衙:“告状人程二系崇峰里人,为强奸杀命事:恶棍张茂七,贪恋我老婆春香美色,早已趁我不在家时私通。二人又于本月初八日潜入主母卧房,窥见主母浴沐,强抱行奸,主母反抗喊叫,不幸被张茂七掐死绝命,现有家人秋桂和邻人作证,希望大老爷能够为主母陈氏雪冤,处罚这对狗男女,以正法度,以警效尤。”


县令派法医验尸后,确认了作案现场。随后升堂审案。春香和张茂七虽然通奸,但没有串通谋害主母,自然不肯承认。县令饶继春却在程二和众人证众口一词下,认为事实确凿无误,二人只是狡辩,下令用刑。

大刑之下,铁人也扛不住,只得违心招认:张茂七在春香帮助下,先行潜入吕宅,藏在内房床下,等陈氏进来,捂嘴强奸。奸完,陈氏喊叫,张茂七怕人来,将陈氏咽喉掐住憋气而死。后来春香看见事难逃脱才喊叫邻人,这是掩耳盗铃的把戏,你们两人死罪难逃!”

饶继春最后当堂判决:

此案经本县反复审理,已经审清问明。两人死罪难逃!只待秋后处决,以警不轨。程二未照顾好主母陈氏,当受杖责警戒。吕氏家业,当由小官人继承,程二继续协助经管。

此案人证物证据在,清楚明白,看上去已是铁案一桩。谁知,遇到了山东巡抚赵思圣出巡曲阜县。

赵思圣办案慎重,一生廉洁,被称为赵青天。

听说赵巡抚前来巡查,张茂七的父亲找人写了一个申诉状,状纸上写道:“诉状人张学,系曲阜县崇峰里人。我为我的儿子张茂七申冤。程二主母被人奸杀后,却嫁祸于我的儿子张茂七。导致我的儿子遭受不白之冤。当时,饶县令的审判草率,所谓邻人的证词也不可靠,就匆忙将我儿张茂七定成死罪。肯请赵大人为我儿做主。”

赵思圣觉得事有蹊跷,决定重新审问。

他分别提审了张茂七和春香,仔细比对两人的口供,发现有诸多无法对上号的地方,比如陈月英房间的朝向、房内的陈设、门口的物事等,大相径庭。在原供状上错漏也有不少,似乎别有隐情。

突破点在陈月英口中的半截舌尖上。

赵思圣叫来饶继春,问他:你如何理解陈氏的满口血污和口中半截舌尖?

饶继春认为,陈月英口中的血污是咬破自己舌尖自尽所致,舌尖是她自己的。

赵思圣提出疑问:“一般来讲,一个人被污辱时,就算会咬牙,也不会故意将自己的舌头咬破。你的推断不可靠。”

赵思圣进一步推断:“死者口含之舌尖,可能不是死者本身的,也许就是强奸之人将舌尖伸入月英口中,被月英咬断,遗留在口内的。”

他下令再带张茂七,检查他舌头,舌尖完整,并没有缺损的痕迹。看来此案真凶另有其人。


如何找真凶呢,在凶案现场遗留着一条男人纶巾,饶继春急于定案,并没有在意。现在,这条纶巾引起了赵思圣注意。

他心生一计,授意当地学馆先生出了一张“失物招领告示”:“本学馆拾得男士纶巾一条。何人丢失,速来认领。”

纶巾正是朱弘史遗失在作案现场的,但他本人记得并不清楚,只知道是丢失了,却不记得丢在哪里,现在既然是学馆贴出告示,他自然放心大胆去认领。如果他记得是遗失在陈氏房内的,借他十个胆也不敢出面认领。

朱弘史浮出水面。但光凭一条纶巾,还不足以定他的罪。

赵思圣又进行了下一步,他以巡抚身份,亲临曲阜学馆视察,出题考试众位生员。

他故意将朱弘史的文章取了第一名,以便亲自面试。面试的朱弘史,舌头短了一截,口齿自然不清,赵思圣的怀疑又得到了证实。

随后,赵思圣又单独询问其他生员,朱弘史是从小就说话口齿不清,还是近期的突发症状?大家都说:“朱弘史过去口齿清楚,对答如流。自前六月初八日夜间,话语突然出现口齿清楚,对答不便。他自称因为跌跤,咬掉了自己一截舌尖。”

由此断定,朱弘史有重大作案嫌疑。

赵思圣随即传唤朱弘史。朱弘史本是个富家子弟,既没本事,也没见识,哪里能在老道的赵思圣手下走上三个回合,上得堂来,暗自心虚,腿已软了。赵思圣雷霆般抛出几个问题后,朱弘史的回答前言不搭后语,无法自圆其说,最后只得俯首叩头,一五一十地招认出来。

赵思圣当堂判决道:

陈氏被奸杀一案,经本巡按复查重审,证实原判有错,理应撤销。现审明朱弘史,乃宦门不肖子孙,儒中禽兽。当年同吕如芳是好朋友。曾参加吕如芳婚礼,闹新房时,见其妻陈氏美貌动人,便包藏淫欲之心。后见陈氏之夫吕如芳在赴京途中被劫,便策划强奸陈氏的阴谋。六月初八日夜晚,朱弘史乘管家程二回乡之机,潜入陈氏卧室床下,待陈氏沐浴后,钻出将陈氏强奸。凶犯害怕陈氏叫喊,用舌堵住陈氏的嘴巴。陈氏贞烈,咬断朱弘史的舌尖。朱弘史疼痛难忍,就下毒手紧扣陈氏的咽喉,致使陈氏命绝。经朱弘史同窗黄国材证实,陈氏被奸杀之日,与朱弘史失去舌尖之日同是一天,朱弘史本人也都已招认。现依法判处强奸杀人犯朱弘史死刑,斩首示众。

张茂七与春香,虽无杀人之罪,却有私通之过,本应重惩,只因身系冤狱,故而从宽发落,重责四十,流放,以戒将来,以整风化。

此案轰动京城,曲阜人人传诵,赵思圣被奉为包公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