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二进一239
当前,这个问题有点棘手,其实社区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进行帮助解决问题,沟通居家隔离14天,不要乱跑,好好宅在家,社区工作人员帮助购买食品和日用品,经常进行消毒,勤洗手,常通风,讲好卫生,大家才有安全感,才能接纳你!
正能量之时
近两天,官媒报道武汉女子监狱发生了新冠肺炎疫情,多人被感染确珍。此时,从女子监狱释放的刑满人员,想要前往非本人居住地(亲戚)落脚,是件很复杂的事,有很多困难问题,要逐一解决。首先,当事人要主动向社区报告,然后层层上报,派人到监狱调查了解,弄清本人身体健康状况,需要一定时间。其次,要征求非居住地小区业主的意见,估计大多数人不会同意,因为大家心里怕沾“疫区″来人的边。因此,建议这位女士前往当地县(区、市)政府,找疫情防控部门,请求到集中隔离点,完成十四天隔离观察,然后,视情返回原住地,或到亲戚家。
老斌66126261072
只要有自己的住房,无权干涉她回去,如果政府有集中隔离点可以按政府要求的做。
服刑期满,如果回小区,要及时报备社区,物业,做相应的隔离安排。
本以为监狱是最安全的,没想到还是沦陷了,加油!
幽冥晓晓光
首先说一个字儿:能。
前提是他必须经过权威机构的检查,没有任何证明她感染冠状病毒。
第二,既然能让人家出狱,就必须有地方去。如果这个小区是她唯一去可去的地方,没有理由不让人家去。即便是曾经服过刑,在疫区来,也不应有区别对待。反之不符合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公序良俗。
第三,非常时期可采取非常手段。比如说为消除小区内居民疑虑担忧,应给予特别关照和适当周期性检查,由专门人员对存疑居民进行解答解释。因顾及隐私及个人权利,并不适合广泛宣告。
车上有雪斯基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她在本地务工或者有合理的理由,就能接纳,也应该接纳,但是,需要有前提:
前提一,必须有疫区监狱医疗部门开具的疫情证明
前提二,必须详细登记个人信息,
前提三,入住小区后,严格执行封闭管理,与外界彻底隔离,时间不低于14天,
前提四,14天后,由指定疫情治疗部门进行检验,符合条件后接触封闭管理。
修道之谓教
同是湖北省内的释放人员以及居住地就在本小区为什么不能接受呢?现在湖北除武汉外已经在慢慢恢工了,到3.10后将不在延长,而且以后湖北人在湖北上班的情况了,要有一个宽容的心态的同时也要做好自己的防范措施,最起码要保证自己不被感染。其他的事让社区和政府去解决吧!
老张湖北
首先我想说,这名黄姓女子既然刑满释放了。他就对他所犯过的罪行承担过了必要的惩罚。我们应该把他当做一名正常人来看待。不要总把刑满释放,做为标签贴在她身上。其次,如果她是投奔亲戚朋友。应该是允许接受的。只需要向当地派出所报备,即可。
吴国大帝
我认为在疫情管控期间,所有人必须服从国家防控指挥部的有关规定。禁止走动,聚会,如果是疫情重灾区,应做好封闭隔离工作。要绝对禁止发烧疑似病人出入。针对武汉女子监狱H女士,直接进入非本人小区,不管你是什么人,你有多么重要,这是绝对不允许的。这已经违反了国家防控指挥中心的有关规定,情节相当严重。隐瞒病情,不遵守规定。这已构成恶意传播,并应该追究法律责任。我们应该知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道理。大疫面前,不但人人有责,而且更要人人尊则。
总是想不到1
非本小区居民,也不是小区居民的亲戚,为什么要把他送到这个小区?这是个主要问题,送到这个小区,谁是合法接收人,出了问题谁负责,他住哪里?吃饭?怎么解决?谁负责,疫情期间,首先要管好自己的人,跟事,不给政府添乱,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也要做一些公益事情,如果有接收的人,也愿意承担责任,那就可以接受,责任具体不到人,那就不能接
杨宗后
完全可以,我们应该人性化一点。如果她确无去处而投亲靠友,为什么不可以呢?但必须按规定进行隔离或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