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9日,江西省上饒市信州區帶湖路加油站附近,90後男子易某見四下無人,持刀公然搶劫一位路過此地的女性。由於事發時該女子身上只帶了一塊現金,易某無可奈何,取走了這一元錢,並將作案工具小刀丟進了路邊的綠化帶中。隨後,易某用
易某指認現場
此案被信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查明:這位90後男子來自湖南昭陽,之前因犯盜竊罪被判入獄服刑,2月份剛被釋放,沒想到短短一個月就難耐寂寞,重新將魔抓伸向了他人。最終,易某因涉嫌搶劫罪,被信州區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5個月,實在令人唏噓不已。
有人可能會對審判結果感到疑惑,甚至替易某打抱不平,為何只搶了區區一元錢就要被判這麼多年,一元錢能幹什麼,有人偷一輛電瓶車也只是拘留幾天就放出來了。針對普通老百姓的疑問,法律君在這裡給出解答:搶劫罪是一種特殊的罪行,只要實施了搶劫行為,不管取得了多少財物,均構成犯罪。搶劫罪在刑法意義上屬於行為犯,一旦使用暴力手段達到了壓制他人反抗的程度,均構成搶劫,一旦取得了財物或者導致被害人輕傷以上的後果,均屬於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法律君認為,要想過上幸福富足的日子,必須通過汗水的辛勤付出。用著不正當途徑得來的錢,吃飯不香,睡覺不安,惶惶終日;用著自己雙手賺來的辛苦錢,不僅心裡踏實,還有著滿滿的自豪感。用自己賺來的正經錢讓長輩和孩子過上好日子,不僅是工作的意義,更是每一個男人理應肩負的責任。
正義女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