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寄語: 我們應該去“發現”孩子的愛好,還是去“培養”孩子的愛好?
⧉ 愛德華·馬奈《吹笛少年》,約作於1864—1866年
最近看到很多人用各式各樣的愛好賺錢:遊戲、插畫、刻章、摺紙……
看著別人把愛好變成能賺錢的特長,我忍不住在內心感慨。
小學時,因為我的母親,我放棄過很多愛好。
我不能看小說,只能看作文書。
我不能看繪畫書,只能看課本和習題集。
我不能和朋友們下游戲棋,因為我的母親認為“玩物喪志”。
我小學時,她就把我的遊戲棋、玩具、漫畫書都扔了。
她剝奪我除學習外的一切興趣。
我被她關在家裡,要求做題,被逼著上各種補習班,沒有時間出去和小夥伴耍。
我漸漸失去了與人交際的能力,失去了鍛鍊情商的機會,變成一個不善言辭的人。
當然,她也給予我“愛好”,強加的“愛好”。
在我二年級暑假裡的某天早上,她突然拉起還在睡覺的我,帶著我去報了個電子琴班。
從此,我開始了被迫練琴的日子。
我不喜歡電子琴。在此之前,我甚至沒有聽過電子琴音樂,不知道電子琴是何物。
突然就被要求每天練琴,佔用了我大量的休息時間。在父母嚴厲的目光和教鞭下,我沒有一絲喘息的機會。
對他們來說,培養“愛好”的目的在於展示,在於攀比。
我性格內向,她逼著我上臺表演電子琴時我很痛苦。
也許你覺得有這樣的機會難得,要珍惜,但其實並不是你想的那樣。
她只給我報了那一期的少兒電子琴班,第二期便不再續費了。
她只是想讓我比別的孩子多一個才藝,能展示給大家看。
再比如,我喜歡畫畫,從小就喜歡。
學前班時,她給我報了繪畫班,我很開心。
但學了一期後,我被帶去參加繪畫比賽。
當時我對比賽很恐懼。我不想去,到了賽場門口也不願意進去。
之後,我的繪畫課便被她停了,我再也沒能得到上繪畫班的機會。
即便我後來向她要求過,也依然被拒絕。
她說:“你不願意參加比賽,那你學了幹什麼?”
而現在,她開始抱怨我為什麼不多出去和別人交際,交友不廣。
⧉ 愛德華·馬奈《吹泡泡的男孩》,作於1869年
現在的我,已經習慣待在家裡。我的愛好不廣,也限制了我的交際圈。
我的幸福感指數很低,經常質疑自我,質疑人生的意義。
這些感覺,我母親當然是體會不到的。
她總是用別人的眼光來看待自己的家庭,同時,也總是用別人的標準來要求自己的孩子。
她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對。
遇到這種問題,我們和父母爭論是沒有意義的。
我有時會想:
擁有興趣愛好有什麼錯呢?
為什麼興趣愛好要分個高等低等?
為什麼要去跟別人對比呢?
所謂的愛好,唯一的標準難道不應該是自己喜歡就好?
現在,我想我已經找到答案。
自己的愛好,自己喜歡就好,自己堅持就好。我已經不再是父母能管束的年齡,只希望一切為時未晚。
我相信,像我這種情況,在很多中式家庭中都有。家長不允許孩子擁有偏離父母期待的的愛好。孩子們沒有自由選擇的權利,哪怕這個愛好並不費錢。
當家長的掌控和孩子的興趣發生衝突,問題就出現了。
作為這種問題的受害者,我想向天下的父母們呼籲一句:請尊重孩子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