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所有新房必须现房销售

信息时报讯(记者 罗莎琳)3月7日,海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提出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以及实行本地居民多套住房限购政策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制度等。

《通知》包括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对在海南省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户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销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场化商品住房;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度,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亿翰智库认为,发展安居型商品住房,有助于增加住房供给,满足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其次,限制本地居民购买第三套商品住房,有助于遏制投机炒房,保障安居型商品住房流入刚需群体。此外新政响应了“房住不炒”的号召,落实了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主体责任,巩固了现有房地产业调控的成果,有助于保持海南省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海南发布的新政提到,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住房,实行现房销售制度是我国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的一次尝试。海南省作为首个推行现房销售制度的省份,其良好的经济环境和成功的房地产市场调控经验,或有利于推行现房销售制度。如果试验成功,其他城市后续可能跟进,实施现房销售,并且预售制度可能向现房销售制度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