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了,预售!卖房改制的影响远超你的想象,开发商痛哭

近日,海南省做了一件事情:期房销售制度改成现房销售制度。一字之差,可能是房地产历史上,极其浓墨重彩的一笔。而必然得,则是令开发商痛哭的一个字。

何为期房销售:目前国内大部分城市对于期房达到销售的工程量要求是:30%,差不多就是地库做好、起个几层就可以开卖了。(在更早的一些时候,地库顶板完工,工程出地面就可以开卖)

举个不恰当但很形象的例子

同学A才刚刚小学毕业,上头就说:你基础已经打好了,现在可以直接跳级上大学了。理由是:基础打好了,直接跳级,你家里可以省去初中、高中的学费支出,大学四年一过,你就可以赚钱为社会做贡献了。

这是不是只有房地产才特有的做法?卖菜的不可能卖种子吧,卖地板的不可能卖树吧?

期房有没有好处?当然有,但被开发商“过分的”利用了。

假设一个项目开发,总计需要1亿的资金和2年的开发周期。

其中这1个亿,买地花3000万,盖房花5000万,还有土地契税、规费、城市管理费、企业运营成本等等支出项算2000万。然而呢,为了让开发商尽早的实现现金流回正,盖房才花1000万的时候,就允许你预售了。

再说2年的开发周期,你投1个亿你得两年后才能卖房回流现金,但预售可不是,快的话三五个月你就可以开卖了。

一个是房企最重要的资金流,一个是房企快速复制规模化最重要的开发周期,两者通过预售的方式,都大大缩小了。于是乎,房企们像雨后春笋般,拼了命搞快速开发、规模开发。

让我们首先来看一下,房企是如何实现快速扩张的。

举个例子:1个亿可以用来开发1个项目,而开发商开局也只有1个亿。怎么玩呢?

1个亿拆成10个1千万,每个1千万投1个项目,一次性投10个。你要问每个项目剩余的9千万哪来?银行贷个3000万,然后很快到了预售期,房子一卖不就有回头钱了。等于1个亿的项目,用1000万的自有资金、3000万的借款,就做起来了,还是一口气做10个。

这还只是第一步,按照过去几年的形式,房子根本不愁卖。然后10个项目赚到的钱,再分解投到100个项目里去。你看,1个亿的初始资金,玩两轮就变成了100个项目。两轮所需要的周期还特别短,因为是预售。

例如房地产业界知名的“345开发模式”。拿地后3个月开盘,4个月现金流回正,5个月钱就可以用来开发后面的N个项目,就是这种极限中的极限玩法。

当然,预售制度有它存在的价值。

在过去20年里,全国的居住需求集中爆发,大量的人需要买房子。那房子按照现房卖,一个项目就要2年的施工周期,供应跟不上爆发的需求也不行,所以预售出台了

预售的另外一个好处则是:降低了开发商的成本投入,相对应的,开发商必然也要投桃报李,赚相对合理的利润。这个道理也很容易理解:1个亿投入,按照现房卖,以前要2年才能赚2000万的利润。现在只要半年就能出货卖钱,那少赚点,赚个1500万就行了。无形中,降低了房价。

国家允许开发商预售,当然也不能厚此薄彼,亏待了买房人。

另一个跟预售差不多形式的,是按揭买房政策,针对买房人的。我们在早先,也从来没见过分期付款买东西的吧(当然现在很常见)。按揭的好处是:买房人只要掏20%、30%的钱,就可以把房子买下来,一样也是用银行的钱缩短购买周期。一个预售制度提前卖,一个按揭制度提前买,一碗水端的很平。

所以说,预售是好,还是不好,很难讲。但是,为何很多人却对预售这个制度非常反感呢?

其实,不关预售的锅,根子还在开发商身上。国家允许预售,但并不允许偷工减料;允许预售,但并不允许质量问题频出;允许预售,并不允许开发商就不好好盖房子了。房地产开发建设,始终属于商品化买卖范畴,受国家各项施工法律法规的要求。所以,房企们,作为衣食父母的买房人,不该认真对待吗?一味大开发、快开发的甜头和后果,都是需要你们自己来承担的。

写在最后

取消预售制度,对于买房人会有一个短期的阵痛,这个要有心理准备。原因很简单:现房销售,房企开发规模与速度会大幅削弱,势必造成短期市场供应量的短缺。其次,开发商资金使用周期拉长了,自然也会动涨价升高利润的念头。

但是,买房人的短期阵痛远不及开发商的长痛。

一旦现房销售,房企们赖以发展的“绝招”不再,未来将靠实打实的拼资金实力、拼融资能力、拼产品质量。不夸张的说:很多房企是撑不过去的,大房企也会成为历史。

但长此以往对买房人是极为利好的:房屋的供需在现房销售推出一段时间后,会进入供需动态平衡阶段,房价重新平稳。而买房人收获的则是看得见的房屋质量、小区景观、户型优劣势等等,一清二楚,不再做冤大头。现房销售制度,也会倒逼开发商们把房屋全体系质量、社区物业服务等提高上来。

个人认为,海南做了一件利民的大好事,你们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