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联动,精进涉税案件办理能力

随着近几年经济的快速发展,涉税案件逐渐增多,为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护航县域经济发展,2020年3月9日,肃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税务局,共同召开涉税业务交流探讨会议。

会上,首先由税务部门从增值税的定义、增值税专用发票简介、农产品收购发票简介等部分讲解增值税专用发票基础知识,并结合本地实际案例对各项概念和涉税交易流程进行了解释说明;其后,为加深对涉税法律法规的理解,四家部门就最高法于2018年12月4日发布的六个典型案例中的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探讨,在虚开明确为目的犯的情况下,即最高法明确,不具有骗取国家税款的目的,未造成国家税款损失,其行为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如何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取证、审查、定罪进行探讨。最后,四家单位就在办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进行探讨,承办民警详细介绍了案情后,与会人员分别从各自工作角度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交流讨论。因案件涉及多家虚开发票的“皮包公司”,嫌疑人提出行业潜规则等辩解,税务部门从补证方向、如何认定提出了具体意见。

此次联席会议干货满满,对于新形势下把握涉税案件定罪标准与取证方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