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伯伦-先知:何为施与,不敢苟同(4)

纪伯伦的先知第五章谈的是“施与”,我本身是不想写的,因为其中很多内容我并不苟同。不过,也有一些觉得不错的地方,至少在某些道理上我较为赞同。

“你把你的产业给人,那只算给了一点。当你以身布施的时候,那才是真正的施与。”

这两句话我读得很是别扭,凭什么我把产业施给别人还算不好,必须以身布施才能得到尊重。

在我看来,一个愿意施与的人,不管是多少,不算存着什么目的,不断用什么手段。只要对被施与的人产生积极正面的影响,那便是好的,是值得称赞的。

下面这么说:“有人有许多财产,却只把一小部分给人--他们为求名而施与,那潜藏的欲念,使他们的礼物不完美。有人只有一点财产,却全部都给人。这些人相信生命和生命的丰富,他们的宝柜总不空虚。”

这段话在我看来也经不起推敲,亿万富翁捐一千万,普通人捐出自己所有财产一万,总不能单凭捐赠比例说亿万富翁的捐赠是不完美,难道只有倾囊授予才是完美的捐赠?

诚然,愿意将全部财产给人的确可以称得上道德高尚,但这种方式却不可取。

举个例子,我有资产十万块,我只有全部捐给乞丐才算得上人生美满么!这是个什么道理。

因此我只能捐一小部分,除了因为这些钱是我辛苦挣来的外,还因为我要生活,我有家人,不能因为诗中那所谓的完美道德主义而忽视生活本质。

可是我发现,网络上的确会有这种说法。

有富豪捐几百万上千万,网友们不屑一顾。而一个普通人捐出自己仅有的几千块钱,被大肆吹捧。

后一种行为的确值得称赞,可以成为榜样,但却不值得推广。

社会,生活,人生,均有自己的一套规律。施与也是如此,宁愿不施与,也不能过度施与,更不能破坏自己的生活。

这里的施与不仅仅指钱财,还指精神,技能,思想等等各方面。

当然,若是你愿意将自己思想或能力无条件全部奉献给别人,这倒是无妨碍,只是不能强迫与被强迫。

诗中所言的境界太过乌托邦,实际上并不可能存在。

施与的范围可以很广泛,不只是捐赠,给予这些通俗含义,也可以是传授,教导,赋予。

中国有个传统,师父教弟子总会留一手,那么,要不要谴责师父心存贪念,不纯粹?

何必呢!弟子已经得到的够多了,师父没有义务将他的东西全部授予给你,除非他心甘情愿。

职场之中,上司会把自己会的全被传授给你吗?不会的,他只会教给你基本的工作技能,但若是威胁到自己地位,谁会泰然处之。

都会在自己的领域中留一手,因为这是吃饭的保障。

所以,施与有个重要前提,那便是不能影响自己的生活。

诗中说,完全施与了才是丰富的人生,不空虚的人生。

但能否保证自己存活?能否有正常的人生?这一点至关重要。

若是我身上总共只有一千块钱,我全部施与给乞丐,然后我自己也变成乞丐,有什么意义。

施与的前提是力所能及,而不是为了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毫无节制。

有能力的可以多多施与,帮助其他人。可若是能力有限,便没有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养活自己且不接受施与便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

“有什么东西你必须保留的呢?必有一天,你的一切都要交付出来。趁现在施与罢。”

这两句若是脱离本文主题,我会觉得很有道理。

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得到的东西与其埋在土里,还不如留给其他人。

不过,接下来的一句有些奇怪。

“这施与的时机是你自己的,而不是你的后人的。”

额!其意思难不成是,我为了施与的快感或者名望而去施与,并不是单纯为了帮助别人。若是以帮助别人为最终目的,自己施与和后人施与有什么区别,不过是先后罢了。

诗的前半部分说施与不求一切,只是单纯的一种美德。可是到了这里,却劝人快点施与,千万别把这个机会留给后人,这一点在学识浅薄的笔者看来,有一点矛盾。

有些人施与可能怀有目的,或者仅是为了授予别人的快感,但不论是那种,只要做了好事便值得赞扬。

诗接下来表达的意思是,任何人都配接受施与,而不需要选择。

“凡是配接受白日和黑夜的人们,都配接受你施与的一切。凡配在生命的海洋里啜饮的,都配在你的小泉里舀满他的杯。”

倒是没错,施与同被施与,本身不应该有甄别和歧视。

不过,若是一个人已经是千万富翁,还给他施与,岂不是可笑。

因此,所有人配接受施与的前提是他真的需要,而不是单纯地作秀表演。

只从道德层面探讨一个问题会过分浅薄,任何时候都需要结合实际。

施与的本质,是把自己的东西无偿送给其他人。

其中的无偿我不知道该如何界定,是金钱上的无偿,还是也包括心灵或者意志。

若仅是金钱的无偿,那么,很多施与者可能并不情愿,他们有可能被道德所迫,被环境所迫,被周围人所迫。

将自己的东西无偿送给其他人,实际上,并不会得到多少快乐。因为往往,得到比失去更快乐。

除非,你将要失去的东西你本就不在乎,或者你有很多。

所以啊!很多时候的施与都只是一种形式,一种结合了各种表演的形式,有人需要帮助,那么,其他人就要例行公事施与。先不论是否真的愿意,但只要施与了,只要让被施与者获得帮助,就不应该被谴责或者唾弃。

真正应该受谴责的,恰恰是那些声泪俱下,振臂高呼着要如何帮助别人,如何布施的某些人(极少极少,别对号入座),这些人可能在其中牟取利益,从而破坏了无数施与者的爱心。

只有施与者同被施与者之间连起了线,才算一次成功的布施。否则,施不施与有何区别。

这种人,这些年时常会出现在新闻之中,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总是不会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