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瑞金网小编从“问政赣州”获悉,有网友在“问政赣州”留言咨询:
网友建言
▲“问政赣州”平台截图
瑞金市“五型”政府办回复:
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咨询离婚后房产归属问题”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与钟某于2017年12月30日与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开发商已交房,暂未办理商品房转移登记。你们以该房产为抵押物与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瑞金办事处签订了个人住房贷款抵押合同,于2018年12月27日经原瑞金市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了不动产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担保债权的数额为40万元,债务履行期限:2018年12月20日起,2043年12月20日止。如因离婚需要将该不动产转移登记至女方一人名下,必须经抵押权人赣州市
感谢您对我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瑞金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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