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朋友同居了几个月,性格不合,女方主动提出分手,现在又提出要给补偿,怎么办?

你到底是个什么人


两个人谈恋爱之初,必定是两情相悦才会到同居这一步。同居前后的感受肯定也是不一样的,恋爱之初,两个人相互之间展现的都是最美好的一面。可同居以后慢慢的生活中的瑣碎会磨灭最初的激情和好感,矛盾也会越来越多,不得不提出分手结束恋情。女人很多时候都比较冲动,情绪化,可能你说的一句话不是她想听的,她就有可能会提出分手,特别是年龄小一点的思想还不成熟。也或者她觉得两个人性格相差太大,没有相处下去的必要,彼此也不浪费时间,早早结束。关于补偿就在于你自己了,如果你还爱她,或者曾经爱过她,在自已有条件的情况下补偿一点也是可以的。如果你觉得她已经先提分手了,反而还要你来补偿,自己内心确实不想给,那也不要违背自己的内心,坦然做自己就好。分都分了以后各自过好自己的生活两不相欠。尽快走出来,继续生活,遇见下一个她,好好珍惜。


泽曦2008


我身边有个真实案例,我哥和他女朋友处了十年,后天分手了,向我哥提出要青春损失费,其实我们反过来想,男的也浪费了青春,也把自己大好年华给了你,他不仅把年华给了你,还把钱给了你,没什么亏损,只不过各取所需,分手了不一定就是仇人,何必把自己逼的那么绝,万一哪天走投无路了,说不定帮你的正是你的前男友,女孩们,好好想想。我哥的前女友走投无路了最后是我哥帮她度过难关,那个时候她不停给我哥打电话,还砸我哥的摊位,可是后来她出事了,我哥帮他解决了问题。


半疯笑


同居关系自然解除后,一方主动提出分手,按照民间习惯,主动提出分手的男方,所送给女方的财物不能索回;主动提出分手的女方,曾接受的男方财物应当如数奉还。

近年来各地都发生过主动提出分手的一方,要求对方补偿或赔偿的案例,这并不奇怪,有的被法院支持了赔偿,有的被法院驳回了诉讼。法院不管你哪方先提出或后提出分手,关键要看你们同居期间是否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如果给对方造成了损害,就会支持赔偿,否则就会驳回诉讼。

如有的同居分手后,男方为了报复女方,到处宣扬与女方同居期间的隐私,甚至个别人还将其隐私图片发布在网上传播,这不仅仅是赔偿的问题,而是触犯了刑律,不但要负刑事责任,而且要给予精神上的补偿。

有的是明知自己有传染性疾病,与对方同居时予以隐瞒,结果传染给了对方,对方主动提出分手后,就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

还有的是同居期间,多次造成女方刮宫、引产、流产等,所花费的费用,男方理应予以补偿。女方提出分手,并要求男方补偿损失,并无不当。

同居分手后,有可能发生人格权纠纷或同居关系纠纷,牵涉到补偿或赔偿问题,是否予以补偿或赔偿,关键要看是否给对方造成了实质上的损害。


塔云


你说说的问题我也经历过,我有资格给你最官方回复。

首先,现在是和平年代,没有强买强卖,两个人睡在一起纯属恋爱自由,在交往过程中一些零花钱费用是讲不清楚的,属于自愿花费。法律上这个费用是没证据,所以没有索偿一说。

有一种情况除外,超大费用支出,最起码也得上五千块钱左右,要么是对方承认,要么有单据证明就可以通过法律追回。其余无效,不用因为人情亏欠。要是你有钱给那是人情,不给他对你也没办法,她的立场站不住。


fiynisi


你是否真的理解她索要补偿的真正目的?

有两种可能,一是想跟你产生交集,从而再续前缘!

另一种只是单纯的想要资金补偿!

第一种你可以试着去跟她去交涉,第二种嘛,我个人认为你不必去给予她任何补偿!

恋爱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没理由分手后男方就得给女方补偿!


丁小姐情感故事


两个人谈恋爱,同居都是你情我愿,何来补偿一说,遇到这种胡搅蛮缠的人,可以让双方都列个补偿清单,看看到底是谁补偿谁?

分手了,应该值得庆幸早点发现她的德行,不然下半辈子就有得受了。


拥一缕斜阳


问问要多少,可以接受的话,快给了!不值得流恋,情感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027谋天下


首先抛开所有其他问题,虽然提出了分手,提出了要补偿。我以为,如果在自己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可以予以补偿。毕竟相识一场,男人要有男人的度量。

一般来讲,情侣之间分手,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赔偿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但是也不会被法律强制。

但是,如果一方使用要挟或者是威胁的手段,向另一方强行索要分手费,并且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的,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建议立刻报警,寻求帮助。

总得来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双方坐下来心情气和地谈谈,不要因为一点金钱,忘掉了当时在一起的美好。希望能好聚好散,互相祝福!


元宝是隆业阿


恋爱中非法同居,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况且当初也是双方你情我愿的冲动行为。分手后女方觉得失身吃亏提出经济补偿,这种要求实属无理取闹很荒唐,同时当初的同居性质就发生了质的改变。因为只有小姐才会事后收费,有教养的女生是不会提出补偿款的,甚至男生主动补偿也不会接受,谁都明白那样做有卖身求财的嫌疑。

男生不幸遇到那种奇葩女孩,首先要庆幸那段孽缘早做了了断,否则婚后难免有更严重的苦头吃。因为分手认清一个人,其实是因祸得福。其次,面对前女友的无理要求,解决的办法很多。第一,补偿款没有限定数目,给1元10元也是给了,至于对方是否接受那就是另外一码事了。第二,给补偿款之前,先让女方打一个收到某某同居补偿款多少元,不打收条一分不给。

玩笑归玩笑,言归正传。曾经的爱情是纯洁无暇的,昔日的情感也是真挚无私的,如今掺杂了金钱,一切都变了味。



羚羊情感驿站


这种事情为什么问我们呢?我们又能给你们什么帮助呢?

如果要分手,一个人不爱对方了,另外一个人不肯放手,起不是都在折磨对方。而且感情同居都是你情我愿的。也没必要说提出什么补偿。就算他要给。也没必要接吧,如果你接了。感觉在她眼里。你是个小白脸。而且觉得你不是个男人。后面可能到时候还说这男的。分手了还要给钱才分,可能不知道到时候她会怎么跟她朋友说。

这种情况大方应该的离开就好了。如果还对她有感情。也学会放手了,这种人并不值得你去爱,即使后面追回来了。可能还会出轨。

我只是提供一个我的看法。其实决定还是你来做的。接不接受你自己选择。因为每个人想法不同。自然观念也会不同的。希望你早日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