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殺害宋廷倚為軍事支柱的大將岳飛,其原因史學界還是眾說紛紜,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猜測:
1、擔憂帝位
綦彥臣認為,岳飛主張“北伐、迎請二帝還朝”,威脅到高宗的地位,是他被殺的原因。鄧廣銘對此提出反駁,他指出徽宗死後,金人多次揚言要扶植欽宗回朝即位,岳飛因此改變了其“奉迎二聖”的主張,代之以迎還徽宗夫婦靈柩和韋太后等皇室親族,這足以說明岳飛頗諳政治。但這都只是猜想,不太可信。事實上,宋金就此事有過多次談判,高宗還下詔修建仁宗宮殿,也許高宗無須在“迎還二聖”問題上深忌岳飛。
2、防範大臣
李亞平曾提出觀點,認為岳飛在立儲問題上,越職言事,犯了皇家大忌,令高宗相信他野心太大,遂起殺心。 也有人認為,岳飛帥全國大半兵力,個性又耿直倔強,往往鋒芒畢露,不搞韜晦之計,使高宗覺得岳飛自恃掌有兵權,難以駕馭;而防範武將兵權過大,一直是趙宋王朝惜守的家法,因此,功高權重的岳飛,就被高宗視為對皇權的潛在威脅,以致在收繳兵權之後,仍不想放過,要殺一儆百。
3、其他猜測
還有學者認為,據說金兀朮在紹興和議前,有“必殺岳飛而後可和”的條件;臺灣有學者提出,高宗特別思念生母韋太后,金人便以“釋母必殺岳飛”為交換條件;也有人認為是各類矛盾的綜合,才使高宗做出這一決定。
值得一提的是,秦檜死後,高宗曾為一些人平反,不少大臣上書,要求為岳飛恢復名譽,但高宗始終不予理會,從中亦可見高宗對此案的肯定態度。
秦檜的權勢
有學者指出,秦檜雖極受高宗寵信,但也只是寵信而已,決不能任意擺佈高宗,不能用矯詔的手段剷除異己。如紹興九年,因反對議和,高宗下令將胡銓“送昭州編管”,秦檜雖對胡銓恨之入骨,“必欲殺之而後已”,然而在以後的許多年中,卻始終對這位職位低微的編修官無法動用屠刀。對胡銓這樣的小官尚且如此,對有赫赫戰功而曾任樞密副使的岳飛就更不能擅自處置了。
宋代審理大案和詔獄,在表面上依然有一套較為嚴格的司法程序,尤其是大理寺治獄,其審訊、詳斷、判刑、評議、定判、複核等,都有詳細規定,秦檜諸奸臣雖然能於其中起一定作用,但最終裁決權仍然掌握在皇帝手上,秦檜的權勢再大,也是無法公開“矯詔”殺害大臣的。
結語
也許在殺岳飛問題上,高宗與秦檜是各懷鬼胎、互相利用的關係。在秦檜看來,不殺岳飛,難成和議;而在高宗看來,更重要的是殺雞儆猴,以便他更自如地駕馭諸將,控制朝政與軍權。所以,高宗與秦檜玩弄的是“交相用而曲相成”之把戲。於是,岳飛非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