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告》、《請示》怎麼寫?簡單搞定公文上行文格式

一般來說,很多辦公室工作人員都會有相同的想法,對下的公文可以出問題,但對上的一定不能出紕漏。所以在寫公文的時候,對上行文的重視程度會更高,這也就是為什麼上行文,一般都要求有簽發人,而簽發人一般都是單位(部門)的一把手。

黨政機關公文格式中的上行文,只有兩種,請示,報告。其他的諸如彙報材料之類的,都不屬於正式的公文。請示和報告的區別在於,前者一般需要上級部門以批覆、回覆等形式給出處理意見,報告則側重於請上級部門協調處理。當然在實際工作中,兩者常常混用,也不算是很大問題。

今天我們就給大家分享一下上行文的標準格式,也許有一些細節沒有說到的,大家也可以提出來討論,共同進步。

一、紅頭、文號及簽發人

我們先看一下上行文與其他公文最大的區別。

左邊是發文字號,右邊是簽發人

大家可以看到,上行文的文號,不像普通公文是放在正中間,而是居左,在右邊,則增加了一個“簽發人:”,而好像字體又不是同一種。

記住,上行文的文號格式:文號在紅色分隔線上方,居左空一字符,一般使用“XXX報”或“XXX請”等文字,

字體為仿宋3號,數字依然是Times New Roman。簽發人位於居右空一字符的位置,“簽發人:”三個字為仿宋3號,名字為楷體3號

通常在許多單位,有一些不成文的規矩,上行文的紅頭要儘量壓低,也就是上版心與紙張邊緣的距離要很大,以表示對上級部門的尊敬,所以有些單位的上行文,第一頁最多隻能寫下三四行字。實際上這算是官僚主義,並且也非常浪費紙,個人覺得沒有必要(因為《黨政機關公文格式》中規定除信函以外的公文,都是按照上版心到天頭37mm的標準設置)。

二、正文部分

一般來說,上行文最好是一份公文報一個主送單位。但有時候也會見到同一份文件,主送單位有幾個,嚴格意義上說是不規範的,也不利於文件的存檔和後期查閱。

1.標題。上行文通常標題就是“關於XXXX的請示(或報告)”。字體:小標宋簡體2號。

2.正文。說清楚事情即可,但語氣要嚴謹,雖說不需要表現諂媚,但起碼的尊敬還是要體現。

3.結尾部分。請示的結尾一般加“妥否,請指示”,報告的結尾一般加“特此報告”。如果有附件,另起一行,空2字寫“附件:XXXX”即可。

4.落款、時間。沒什麼特別的。建議在落款後加上擬文部門的聯繫人和聯繫電話,以便上級部門對接工作。

三、版記

一般來說,我們上行文是可以不要版記部分的。版記的作用在於,一是主送單位過多的情況下,可以放一些到版記中,二是一些文件可能需要抄送其他單位。如果需要增加版記,可以按需添加“主送抄送”“發文機關名稱”、“發文時間”,一般為4號仿宋字體左右各空1字符。其餘如“主題詞”“份數”是非必要的,可以不用添加。

基本就是這樣,歡迎大家交流,後續我會繼續把公文更深入地給大家做講解,歡迎關注,如果對公文格式不清楚或需要標準的公文格式模板的,可以採取付費諮詢的方式(一般沒有必要,我的文章已經寫得很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