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小夥利用防疫物資詐騙,騙得4萬多元拿去買“奶油”吃……

浙江溫州24歲小夥沒有貨源,卻在疫情防控期間發佈銷售口罩、雙黃連口服液的信息,騙得4萬餘元。但是贓款幾乎都被小夥拿去買“奶油”吃了,什麼“奶油”要這麼貴?

春節期間,王某借住在朋友家中,見網上很多人都發帖求購口罩等防疫物資,意識到其中有利可圖,王某就在網站貼吧上發佈銷售口罩和雙黃連的虛假信息,並附上了自己的微信二維碼。王某陸續騙得數人上鉤,其中成某被騙金額最高,從他一人身上就騙得42000餘元。

2月1日,成某通過貼吧裡的微信二維碼聯繫上王某,說要購買100個單層口罩並通過微信轉了貨款給王某。因金額太小,王某以沒貨為由退回了這筆錢。

隨後,成某又說要購買200個三層口罩,收到貨款後,王某花錢買了一個快遞單號發給成某,並向他推銷其他防疫物資。

因為見到了快遞單號,成某覺得王某還是比較靠譜,又陸續下單,後通過銀行卡與微信等途徑轉給王某共計42000餘元。但是成某一直未收到貨,就多次催討,但王某都不理會,成某一氣之下報了警。

2月9日,王某在朋友家中被民警抓獲。當民警問王某錢款去向時,王某說:“4萬多塊錢全都買了奶油和朋友一起吃,還買了一些生活用品”。

什麼“奶油”居然可以讓小夥在短期內花掉那麼多錢?

在進一步的訊問中,王某最終交代,“奶油”是行話,其實是一種新型興奮劑,他把騙過來的錢差不多都花在這上面了。

3月31日,溫州市甌海區法院利用遠程視頻開庭審理這起防疫物資詐騙案。

案件審理過程中,王某多次表示自己一時糊塗,不懂法,誤入了歧途。

法院當庭判處王某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三萬元。

據悉,“奶油”類似於興奮劑,該新型物質目前在年輕群體中較受歡迎,具有成癮、麻醉、刺激等作用,具體危害、界定尚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