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防疫物資詐騙 騙得4萬多元用來買“奶油”

明明沒有貨源,卻在貼吧發佈虛假銷售口罩、雙黃連口服液的信息進行詐騙。4萬餘元贓款則被嫌疑人用來揮霍。

  昨天,溫州市甌海區法院宣判一起利用口罩等防疫物資進行詐騙的案子,24歲的王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3萬元。

  春節期間,王某借住在朋友楊某家中,見網上很多人都發帖求購口罩等防疫物資,意識到其中有利可圖,就在網站貼吧上發佈銷售口罩和雙黃連口服液的虛假信息,並附上了自己的微信二維碼。

  2月1日,成某聯繫王某,稱要購買100個單層口罩並通過微信轉了貨款。因金額太小,王某以沒貨為由退回了這筆錢。而後,成某要了200個三層口罩,王某收到錢後,發了一個快遞單號給成某,並向其推銷其他防疫物資。或許是覺得有了單號比較可靠,成某信以為真又陸續下單,先後轉給王某共計4.2萬元,而王某自始至終都沒有發出一個口罩。面對成某的多次催討,王某不予理會。

  2月9日,王某在楊某家中被民警抓獲。當民警問其錢款去向時,王某稱4萬多全拿去買了“奶油”和朋友分享。警方介紹,這種俗稱“奶油”的物質類似於興奮劑,目前在年輕群體中較受歡迎,具有成癮、麻醉、刺激等作用,具體危害、界定尚需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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