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曝光!第三次嚴查嚴打酒駕查獲92名酒駕人員(六)

隨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交通運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道路交通安全風險上升,特別是隨著餐飲服務等場所陸續營業,群眾休閒消費活動增加,酒駕醉駕違法抬頭、肇事肇禍多發,4月3日至6日,農安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交警總隊、市交警支隊的部署,開展第三次嚴查嚴打酒駕統一行動,行動中四天共查獲92名酒駕人員,其中26名涉嫌醉酒駕駛人員、66名飲酒駕駛人員。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這是所有駕駛人都知道的規則

但還是有些駕駛人不遵守規則

懷有僥倖心理

飲酒後依然選擇開車上路

將自己與他人置於危險之地

曝光5日、6日酒後駕駛人員50名

曝光3日、4日酒後駕駛人員42名

再次奉勸各位駕駛員

疫情當前 復工復產期間

疫情防護工作更為重要

每個人都是重要的一環

做好防護,管好自己

是對自己負責

也是對他人負責

一次酒駕要付出多少代價?

特意製作了

“酒駕成本清單”

速速來圍觀!

法律成本

1.飲酒後駕車

條件: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

直接成本

駕駛證記12分+

暫扣6個月機動車駕駛證+

1000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罰款

2.飲酒後駕車被處罰後再次酒駕

直接成本

十日以下拘留+

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3.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處15日拘留+

5000元罰款+

吊銷駕駛證+

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醉酒駕駛機動車

條件: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mg/100ml。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

吊銷駕駛證+

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追究刑事責任

5.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直接成本

約束至酒醒+

吊銷駕駛證+

10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追究刑事責任+

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

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6.酒駕或醉駕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責任+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終生禁駕


農安交警提醒:

當前疫情尚未結束,請廣大市民儘可能待在家中,減少出門,更不可抱僥倖心理酒後開車,交警部門會對各類交通違法行為依法嚴厲打擊。

此外,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飲酒過量無論是對身體還是家庭、社會都有很大的危害,請大家記住:

酒桌莫勸酒,安全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