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至 5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結合轄區實際,在全面分析酒駕違法行為發生的特點和規律基礎上,全面布控設卡,做到對酒駕的“零容忍”。
4日晚,在市城區開善東路,交警在對一輛機動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面色通紅,交談期間其口中不斷有酒味竄出。隨即,交警現場使用呼吸式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了檢測,顯示其酒精含量已經達到了飲酒駕駛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該車駕駛員受到了記12分,罰款1900元,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據瞭解,此次行動是以白天整治與夜間嚴查相結合、重點路段集中整治與重點時段集中管控相結合的勤務模式展開,期間不僅加強了對酒後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檢查,強化了“酒駕、毒駕”違法證據的收集與固定,同時還加大了對酒駕危害的宣傳和教育,使酒駕危害深入人心。在兩天的整治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直屬二大隊在轄區多個重要路口設卡,共查處飲酒駕駛5起,有效維護了城市道路的安暢,並形成了震懾。(全媒體記者 呂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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