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者已涉嫌犯罪,你还要跟他私了吗?

对于经常开车的朋友来说,“碰瓷”是非常让人头疼的。当你开车减速时,突然有人步行、骑自行车或电动车从一旁出现,摔倒在你的车前,然后声称自己受伤,让你拿钱赔偿。大部分人都会“破财免灾”,即使你报警了,最后调查出你没有责任,也要耽误你半天时间,而且很有可能耽误你重要的事情。

“碰瓷”出现在是清朝末年,有一些没落的八旗子弟平日里手捧一件貌似名贵的瓷器(赝品),在大街上看准机会,故意让过往的马车不小心“碰”他一下,造成瓷器落地摔碎,于是这些八旗子弟就缠住车主让马车上的人赔偿。时间久了,民间就把这种行为称为“碰瓷”。

近些年来,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多,以“碰瓷”为生的人也随之出现。2016年4月,天津的刘女士一家前往河南旅游时,在京港澳高速安阳服务区倒车,一女子在车后称右脚被轧,并在河南省汤阴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右足第五趾骨骨折”。刘女士一家赔偿了该女子1.6万元。刘女士事后感觉不对头,在上网搜索后发现,不少网友都反映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碰到过类似情况,刘女士遂将该事件举报至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在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指挥下,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于2017年8月成功破获了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以“碰瓷”方式实施诈骗的系列案件,打掉跨省“碰瓷”团伙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名,破获案件65起。

“碰瓷”到底该当何罪?人们都知道“碰瓷”是违法的,但违反什么法,大部分都说不清楚。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碰瓷”方式违反的法律还不一样,定性也不一样。

诈骗罪。如果“碰瓷”者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对事实真相加以隐瞒从而骗取对方“自愿”交付赔偿款的,如果数额达到3000元以上,则构成诈骗罪。在实践中,这样的案例最多,尤其很多车主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或者对车辆是否撞人自己也没把握的情况下,因为担心“交通事故”会引发的一系列麻烦,往往为了息事宁人,自愿出钱解决。

对于这种情形,建议车主先不要惊慌,无论如何要先报警,然后下车查看现场情形(查看车辆可能撞击部位是否有痕迹、对方到倒地的方向等)。在同对方交涉时,态度不要激动也不要过于惊慌,要稳住对方,静待交警前来处理。如果自己先行私了,后来发现问题的,也要及时报警。

敲诈勒索罪。如果车主先有违章行为,如行驶在非机动车道、闯红灯等情况,即使车主发现“碰瓷”者并未受伤,但“碰瓷”者也会威胁举报车主的违章行为,以迫使车主拿钱封口。只要“碰瓷”者要求或者车主给付的金额达到2000元以上,“碰瓷”者即构成敲诈勒索罪。

若确定对方没有受伤,而自己也有违章行为,千万不要跟对方私了。对于“碰瓷”者,你的纵容就是对犯罪的变相鼓励,会让更多的人受到“碰瓷”者的敲诈。即使你再有钱,也不能抱着“不就是几千块钱嘛,给了他省事”的思想,你要有钱,捐给福利院的孩子还有点成就感,给了“碰瓷”者非但不会得到感谢,还会别当成傻子,何苦呢?

抢劫罪

。如果敲诈勒索或者诈骗未得逞,“碰瓷”者碰瓷者恼羞成怒,对车主进行人身暴力攻击或暴力威胁,强行劫取钱财的,构成抢劫罪。“碰瓷”者只要实施以上行为,不论抢没抢到钱,抢了多少钱,都以抢劫罪论处。抢劫罪的量刑非常重,“碰瓷”者走到这一步,就是自投罗网了。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种主要是指开车“碰瓷”的行为。行为人采取故意加速直行碰撞他人正在变道行驶的车辆等行为,可能造成对方车辆因突然受到撞击或紧急避让而让车辆失去控制,进而造成更大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总之,对于“碰瓷”者,一定不要过于示弱,不要忍气吞声。把同“碰瓷”者的纠纷当做一般的车辆事故,让交警来处理,划分事故责任,然后再谈赔偿的事。一般来说,等交警来的时候,“碰瓷”者都会先行“撤退了”,因为他们的伎俩根本瞒不过交警的“火眼金睛”。另外,车辆尽量安装行车记录仪,于人于己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