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網絡表演經營活動管理辦法》《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網絡表演(直播)行業主播“黑名單”管理制度(試行)》規定,中國演出行業協會網絡表演(直播)分會現向社會公佈第五批主播黑名單,被列入黑名單的主播將在行業內禁止註冊和直播,封禁期限5年,
發佈“主播黑名單”,已經不是第一次了。然而,這一次的“主播黑名單”與以往的“有點不同”。以往的“主播黑名單”只是“局域性的查處”,即某個主播在某個平臺出了問題,只要求這個平臺對其進行查封賬號。這次的“主播黑名單”顯然更為嚴厲:一個主播在一個平臺出現問題,所有平臺都要禁止其進入,且處罰時間較長,5年內不能當網絡主播。
眼下,隨著各種網絡平臺雨後春筍般的發展,當主播的門檻越來越低,甚至可以說是沒有門檻,一個人、一部手機、一個麥克風,就能成為網絡主播。
網絡直播這種形式豐富了人們的業餘生活,然而也帶來了不小的社會問題。由於網絡主播的水平參差不齊,便有了網絡直播領域的紛紛亂象:有的人胡言亂語,只是為了獲得流量;有的人信口開河,成為了小道消息傳播的載體;有的人譁眾取寵,不是搞“喝酒表演”,就是搞“虐待動物”。總之是,只要能吸引眼球,眼中沒有“下線”,行為失去“底線”,讓網絡平臺烏煙瘴氣。
對網絡主播加強管理,是純潔文化的需要,是淨化網絡的需要
這次發佈的“主播黑名單”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