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加強統治、穩定社會的角度看,“焚書坑儒”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從加強統治、穩定社會的角度看,“焚書坑儒”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大家好!我是小編遠傑娛樂資訊,今天給大家分享一篇歷史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如果坑的是諸子百家中其他的一家,恐怕儒家只會在史書上輕輕帶過一筆,甚至提都不會提,而坑的是後來的勝利者儒家,那就自然罪大惡極了。坑儒不是漢代說的,漢朝一直說的是坑術,史記、漢書都有記載的,坑儒這個說法始於晉代,興於唐!要是換我統一全球,也是要把其他國家的史書全燒掉。坑儒更是大快人心,拿了人家錢不給人家辦事,還說人家閒話,不殺他們殺誰,不管誰統一六國,必須要走完這些程序才能有下面的歷史。

秦始皇如釆用分封制,那是開歷史倒車,那時秦朝的壽命更短,有可能三年而亡。不管誰統一六國,必須要走完這些程序才能有下面的歷史。秦始皇真正殺的人很少,說他暴政一是焚書坑儒,這個爭議是最大的,古往今來褒貶不一,二是修長城,罪在一時,功在千秋。三是修陵園,這個沒什麼好說的,就是勞民傷財。秦國統一後各國餘孽無時不想復國,外面匈奴虎視眈眈。在內憂外患的情況下這些事情很容易被換大,不過再怎麼貶始終是功大於過。從加強統治、穩定社會角度看,焚書坑儒有其合理性必要性。

現代人人解讀歷史,是以現在的觀點方法為標準,去衡量過去的事,唯物史觀已經被所謂的專家公知拋棄了。我看過一段時間的某臺的歷史講壇,唉,雖然有趣,卻無法認同。當然,人家學問淵博,口若懸河。不可否認儒家對於治學來說,確有好多值得推崇的地方,但對於治國等實用經濟致道,簡直就一門外漢!另外,特別看不慣儒家誅心之舉,非我異類,必將心誅死才痛快,要說殘暴,這種動輒誅心,才是真正的殘暴。面對社會發展的不階段出現的矛盾,完全拿不出有效的施政綱領,只好寄希望於所有人都效仿聖賢,克己復禮。

當然了,這樣最省心,都不用腦子去想怎麼解決矛盾,反正解決不了的,肯定不是施政本領的不行,都是“人心不古”的鍋。一旦有所失望,就動不動夢迴三皇五帝,滿心思要縮回到原始社會去。大家都安靜的做個乖寶寶,謙遜有禮,不要紛爭,讓你活就安安靜靜地活著,叫你死你乾脆點去。坑儒沒關係,焚書確實是我國文化遺產的損失,而且秦朝二世而亡當有其原因,雖然法律需要嚴明,但秦頗嚴刑峻法,大動工程勞民傷財,這才有了大澤鄉起義,不然如果百姓在秦的通知下安居樂業,是不會出來支持舊國復辟的。畢竟誰都想過好日子,誰也不想回到戰火紛飛的年代,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因為壓迫,所以大澤鄉起義才成功,焚書坑儒雖然短期內有其功效,但勢必會積怨,埋下禍根。不把六國史書燒了如何真正統一文字,廢除分封,建立大一統國家,保證中國曆經千年不分裂。而且當時讀書人等於世家,和秦國本身就不是一條心,把那些雜書燒了,和“批孔”差不多,是歷史的進步,有給秦始皇洗地之嫌,不過不可否認的事實是:一、秦朝是歷史上法律最嚴苛的時代,二、秦朝是歷史上稅賦最高的朝代,三,不管是叫強秦暴秦還是什麼秦,國運只有短短的15年,外戚的誕生就源於封建制過於強化了皇族勢力,導致外戚權力生長不受干預和監控。

焚書的目的維護郡縣制打擊分封制,加強中央集權,然而卻適得其反!斷送大量先秦古籍不說,還直接把讀書人逼到自己的對立面去了,反而為後面反秦凝聚了龐大力量。簡直是蠢招、昏招,這個有啥好洗的?郡縣制是能者為先,賞功罰過,封建制是皇權優於法制,大家可以對比一下王莽的王政君如何掌權六十年,秦昭王的宣太后又是如何承擔戰敗後果自裁的。說到秦始皇為何支持焚書坑儒,原因就再簡單不過了,焚書是因為“圖書館工作人員”博士沒有按照秦始皇的想法整理書籍,坑儒是因為一些儒生公開反對朝廷的某些主張,比如說郡縣制。

總之,焚書坑儒和明清時期的文字獄雖然都是為了統一思想,但焚書坑儒顯然更加被動,換言之,焚書坑儒其實並非秦政府的既定方針。坑儒是因為一些儒生公開反對朝廷的某些主張,比如說郡縣制。這個不是焚書的原因嗎博士淳于越提出應該分封制順便諷刺了一下給秦始皇拍馬屁的人和始皇本人才有李斯焚書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