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谁不是一边合群,一边孤独,一边平庸啊!

冯唐说,有两句心经,每天念叨,可以顺利解决世间大部分的烦恼,一个是“关你屁事”,另外一个是“关我屁事”。

谢耳朵在《生活大爆炸》中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存在。他有两个博士学位,智商接近爱因斯坦,从来不会为了取悦谁而附和,也不会为了融入某个群体而媚俗。

对于俗事烂事的大部分回答是,关我屁事。对于在身后三言两语的人的反击是,关你屁事。

谢耳朵的不合群,只是那些人不配让他合群罢了。他看起来冷傲孤僻,只是因为懒得花时间在那些“无用社交”上罢了。

后来明白了,让自己变得合群的同义词是浪费时间,而合群的可替代词汇是平庸。


01.

胡适说,狮子老虎永远都是独来独往的,只有狐狸和狗才是成群结队。

优秀的人好像都不太合群。

我们在上大学的时候,宿舍好像都会有这样一类人,他极其残暴得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仿佛打娘胎里就知道似的。

每天自虐得早起,几年如一日得做同一件事儿,无视或者克服阻碍他实现目标的一切抗性因素,不窝在宿舍打游戏,不和朋友喝大酒,不被大长腿大胸学妹诱惑夜不归宿。

这些人好似有和整个世界对抗的勇气。他们不怕被认为是“异类”,不害怕“格格不入”,不害怕“没朋友”。

对自己下狠手,用自宫的决心去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两眼放光,穿过乌合之众,射向远方。

他们如此做事的动机,大概是清楚得知道自己的目标,也知道如何去实现,并知道大概花费的时间,从而不想浪费时间在任何无用的事儿上。

相反,那些越是合群的人,往往越是普通,平庸而不自知。

如果把太多的时间浪费在维持关系的体面上,会丧失对于生活的主宰,也会失去获得体面生活的机会。

虽然想晚上在家看书,但是朋友叫你去小酌怡情,结果喝得烂醉回来,第二天被老板质问为什么迟到,你只能一边嘴里冒着酒气,一边编谎。

虽然想去健身房跑步,但是哥们叫你去吃烤大筋、大肉、大腰子,不好拒绝,在体重上只能选择放飞自己我了。

在他们的世界里,为了维持群体关系,可以牺牲自己的时间、精力,破坏自己的计划,不在乎任何机会成本。

当你无法辜负别人的时候,就只能辜负你自己了。


02.

在《乌合之众》里有这样一段话: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群体给了我们安全感,同时我们也付出了丧失独立思考的代价。

在群体当中,我们不得不接受来自他人目光的考量,不得不为了获得他们的认可而附和,说一些言不由衷的话,做一些不情愿的事儿,慢慢我们就丧失了自己本来的样子。

为了可以在和朋友们聊天的时候,多说两句话,硬着头皮看不喜欢的综艺,节目嘉宾讲三观不正的观点,看完之后需要看三集新闻联播才能中和毒素。

别人揭你的短,大声说你的丑事,你只能尴尬得附和,配上强颜欢笑,连生气的勇气都没有,怕被说开不起玩笑。但心里面已经指着他的鼻子,唱着歌问候他全家了。

做了这么多的妥协,但是夜深人静,午夜梦回的时候,你依旧感觉内心空虚孤独,合群并没有让你的内心丰盈起来,反而让你丢失了快乐,更失去了自己。

卢梭说:“大自然塑造了我,然后把模子打碎了。”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但是,我们好像很不习惯只有一个模子的自己,就又用符合群体的模子,把自己重新塑造了一遍。

我们应该努力去做一个真性情的人,不要轻易为了迎合别人,毁掉了你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模子。


03.

不合群的人,才是最酷的。

岩井俊二说:“以前想要的,现在全都不想要了。要是三年前你问我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一定不假思索地说,我想成为与所有人都能打成一片的人。”

走路带风的人,从来都不需要通过别人的认可、承诺、赞扬来成全自己,他们从来都是自己成全自己个儿的。

他们喜欢独处多过于狂欢,喜欢独立思考多过于风言风语,喜欢在黄昏下独喝一瓶啤酒多过于在酒席上推杯换盏,喜欢在清晨一个跑步多过于在夜店里群魔乱舞。

酷的人也都是孤独的。

生活中,我们都是孤独的旅人,大部分时间我们需要独自解决问题,独自承担生活重担,与星辰做伴,与虫鸟相依,生活的实质就是如此。但,如果我们有幸遇到了一两个此生的知己,那是上天的馈赠,我们应该在胸前划十字,上三柱香,用头抢地去感谢,而不应该认为这是理所应道的。

孤独是常态,合群却是无奈。但是我们都不应该因为害怕孤独,而强迫自己去合群。

当你独自走了很长一段路后,回过头,看到那些深深浅浅的脚印,每一步都扎实有力。曾经无数次想融入却没能融入的圈子还在那里玩尿泥,早已被你远远甩在了身后。而你已经迎来了更好的自己、走上了更大的舞台、眺望更广阔的天地。

就像《生活大爆炸》里面说的:“或许你在学校格格不入,或许你在学校最矮最胖,或许你没有任何朋友,但其实都无所谓。

港真,不合群的你真的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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