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儿子不孝敬,幼女行孝,父亲将老家拆迁款全给女儿,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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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没有啥合不合理的,毕竟拆迁款是父亲的私人财产,想分给谁就分给谁,别人无权干涉!

一母能养十儿女,十儿难养母一人,现实就是这么残酷,想不承认都难。

天底下有狠心的儿女,没有狠心的爹娘!

当儿女有难时,做父母的那怕是不惜倾家荡产也要帮他们度过难关,关键时刻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也是毫无怨言!

可是,一旦这件事情反转过来呢?当父母年纪大了或因病身边需要人伺候时,做儿女的是否又能拿出同样的精力和金钱来赡养他们呢?我是一个儿子,同时也是一位两个孩子的父亲,实话实说,要想让我把花费在自己孩子身上的一切用到父母身上的话,我真的做不到,单从这点上来讲,也是一个不孝的子孙!

至于像文中这位父亲的做法,因为几个儿子的不孝,一气之下便把家产全给了女儿,个人觉的,老父亲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方法实不可取!

这样的解决方案从表面上来看,父亲痛快了,儿子也为自己的不孝付出了代价,而女儿也因为对父亲的孝顺而得了利,貌似是一种既公平又解气的做法。可是,这又何尝不是做父亲的亲手埋下了一枚不知何时就会爆炸的雷呢?就因为这笔拆迁款的分配却影响了一家人的感情,从此闹得兄妹不和,父子离心,原本好好的一家人转眼间成了仇人,这么做真的值得吗?

如果可以重新再来一遍,当父亲的又是否会改变一下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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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养大三个儿子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父母亲付出了那么多的心血,到头来三个儿子还是不孝顺,真的很让他们的父母心寒,还好他们的女儿会这么的孝顺父母,所以他们的父母就把这笔钱留给女儿,父母会这么做,是认为这几个儿子已经靠不住没希望了,希望他们的几个儿子会良心发现再去孝敬自己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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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合理,也不合理!虽然父母有权处理此事,但不妥。儿子不孝,父母有责任。身教重于言教,父母给儿子做榜样了吗?如果换作女儿是我,拆迁费一分不要,孝敬父母是应尽的责任,无条件的。为了父母晚年幸福,不受歧视,不迎冷眼,还是把钱给三个哥哥吧。毕竟是同胞亲,以和为贵,黄金有价,情无价,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拆迁款处理好了,三个哥哥会变好的,他们更爱妹妹。灰热还是火热他们会明白的!人心都是肉长的,祝你们全家和睦,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