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一定要把户口迁到男方那吗?

幸福鼠叨叨


因为婚后,孩子的户口要上在母亲身上,你想想你是你娘家人,还是婆婆家人?如果是你家招拐,自然你丈夫也能上你娘家来,跟你娘家一起过日子。

现在你娘家是嫁闺女,你户口迟迟不弄走,你娘家有你套房,还是一亩地?你算你娘家人吗?

如果将来你有兄弟媳妇或嫂子,她能容纳你不走吗?

你婆婆家有大姑子小姑子,如果她们结婚,户口不迁走,你咋想?光棍怕掉过。

你妈跟你爸结婚了,算你奶奶家人,还是你姥姥家人?

落叶归根,最后你树叶落哪里?死入谁家坟?你结婚到底算谁家人?


用户和言悦色


结婚与户籍没有什么关系,两个适龄处于未婚状态的男女只要满足法定婚姻条件,即可向民政部门申请结婚登记进入婚姻状态。但是结婚之后,公安机关出于户籍管理的需要以及配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需要,要求具备条件和政策,可以合并到任何一方(男方或女方)的,原则上要求合并到一起,即所谓“结婚并户”。但是要注意一下几点:

1、结婚后“并户”不是强制要求,可以迁到男方或女方中的任何一方并户,一般要求是实际常居地所在的一方。但是不并户也不违反任何法规,生小孩前可以不并户;

2、但是当生育了小宝宝要给小孩上户籍时,很多基层公安部门这时候就要求具备并户条件的一定要并户,再给小孩上户口,这样做是出于治安管理和计划生育管理的方便性的需要;

3、并户的先决条件一般是男女双方是同一城市的相同性质的户口,比如都是农户或都是非农户。一般如果男女分别是不同城市的户籍(哪怕都是非农城镇)、或同一城市的不同性质的户籍,结婚并不导致双方满足并户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不满足并户到一起的政策),这种并户依然要符合迁入地的入户政策,经过行政审批颁发迁移证之后才能并入迁入地那一方。

那么离婚后户籍怎么处理呢?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所以 1.如果离婚依然同住一房的,可以留在原籍 2.离婚后在该城市有房的,户口迁至新房 3.如果将婚房分给了女方,她可以留在原籍 4.迁回原籍 5.也可以与前夫协商,暂时保留户口,等再婚后再迁 6.也可以迁到单位集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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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色归读


这在以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是必需要迁的,因为你户口不迁就没有基本的生活保障;现在不同了,迁不迁任你自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