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 1566 背锅的下属

接上回。

自从严世藩想出“毁堤淹田”的主意,手下的人,具体就是郑泌昌何茂才,就要抓紧实施这个计划。

在古代的政治体制是中央集权制,尤其是明朝。正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上面的大官,根本不关心,执行的细节,只会出一个模棱两可的主意,表达一个意向。比如今年某地发大水了,皇上就说一句要赈灾,然后内阁就会起草大概的救灾流程和拨付款项。命令传达到地方,地方一把手就需要把这些全部跟实际情况相结合,然后制定更为详细的计划,保证充分执行下去。等命令传达到最末位的县吏,命令早就不知道变成多复杂了。正所谓,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条线,就是这个意思。

郑泌昌何茂才二人知道,此事严世藩是瞒着胡宗宪干的。于是拉上织造局的大太监杨金水和大丝绸商沈一石一起干。一方面是好居中协调,另一方面用意也是,大家都在一条船上,谁也跑不了。

等二人与杨金水沈一石安排好所有善后事情之后,一个核心的关键问题来了,到底谁去“毁堤淹田”。按理说这种犯法的事情,知道的人越少越好。就像严世藩只是给郑何二人写了封密信,用意就是叫郑何二人去干。

郑泌昌当时是布政使,掌管一省钱粮。何茂才则主管臬司衙门,手里有兵。“毁堤淹田”的事情,其实这两个人就能干。但是他们偏不,因为他们非常清楚,严世藩让他们干,就是指望他俩当自己的白手套。“毁堤淹田”这罪名可不小,万一将来事发,郑何二人作为主谋,必定脑袋搬家。所以他俩人也需要找到一个白手套。

那能“毁堤淹田”的人,就成了主管河堤的人,一共有两个,一个是杭州知府兼任河道总管的马宁远

另一个是织造局下属的河道监管李玄。

按理说,马宁远是胡宗宪的人,跟郑何二人并不是一派,而李玄则是杨金水的干儿子,属于铁杆一派。为了不走漏风声,自然应该是让李玄去干。

但现实是,让马宁远去干,而且这事儿把李玄瞒得死死的,一点风都没漏。

这其中的奥妙就在于贪官和清官之间的区别。

作为贪官,手下自己大部分也必定都是贪官。下属为贪官,固然能投其所好,但反过来讲,这样的下属根本不可能可靠。因为下属之所以投靠你,就是因为有利可图,所以大家一起分赃能行,但一起抗雷,尤其是像这种,推出去挡枪子的事儿,贪官的下属,是根本不可能的。

所以如果杨金水一开始就把李玄也拉进来,让他去“毁堤淹田”,从李玄事后胆小怕事的表现来看,他十有八九会提前告诉胡宗宪,导致事情办不成。因为虽然这么干,会得罪杨金水,但好歹罪不至死。

就算一时间李玄受到杨金水的压迫,把“毁堤淹田”的事情给干了。到时候胡宗宪一审,李玄必定会说出真相。胡宗宪从来都跟李玄没有任何瓜葛,那胡宗宪是根本不会珍惜李玄的性命,一定会以此为证据,死逼杨金水,从而导致“改稻为桑”搞不成。毕竟杨金水就算是供出背后是小阁老指使,也无所谓,因为没有证据。唯一能证明这是小阁老下令的那封信,在郑何二人手中,而且杨金水从来跟小阁老都不是一条线,胡宗宪根本不会顾忌什么。

但是用马宁远就不一样了。这是胡宗宪的人,将来就算是案发,人死了,杨郑何三人压根不会心疼。另外,用马宁远去“毁堤淹田”,胡宗宪一下子就能明白事情背后的真相,到时候顾忌严嵩的知遇之恩,必定不敢彻查,杨郑何三人的目的也就达到了,接下来的“改稻为桑”也就搞成了。

这还只是利弊分析,分析并不能等同于执行。因为实际执行的人,自身也会有利弊考虑。

从李玄敢趁着杨金水不注意,公然调戏芸娘来看,李玄对杨金水只是依附,并不是忠心耿耿。但马宁远则是胡宗宪的死党,为报答胡宗宪的知遇之恩,是真敢把命豁出去的。

那被选定的人,就只能是马宁远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说服他,去干这“毁堤淹田”肮脏事。

杨郑何三人当中,还的是杨金水水平高,一通忽悠,就把马宁远给骗上船了。马宁远一直认为“毁堤淹田”,是拿自己的命报答了胡宗宪的知遇之恩,但实际上他是把胡宗宪几乎推入到万劫不复之地。

一个人有勇气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尤其是成全有恩于自己的人,我们都会非常敬佩,并且称这种行为是忠烈。

但实际上,忠烈的行为,不仅仅是愿意自我牺牲那么简单,还必须保证牺牲是有价值的。像抗战当中涌现的各种英雄,为了国家大义,牺牲小我,成全大我,所以后世称他们为民族英雄。但有些时候,很多人的自我牺牲,只是一种自我感动,从实际角度来看,压根没用,甚至会起反作用。这种行为,我们一般叫愚忠。

本剧后面“毁堤淹田”案发后,胡宗宪与马宁远有一段关于“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讨论。就能充分证明这种观点。

马宁远认为“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是指:有些事情,明知道不能办,比如“毁堤淹田”,但形势所迫,不得不办,哪怕为此搭上自己的性命,也在所不惜。

但这句话的含义,根本不是这。

胡宗宪的理解才是对的:有些事情,不问能不能办成,单问该不该办。如果该办,哪怕明知办不成,也要尽力去办。很显然,“毁堤淹田”这种祸国殃民的事情,就属于不该办的,所以无论能不能办成,都不应该去办。

这里不妨用点曲笔。讨论一下什么样的下属,才是真正的好下属。

作为一个下属,可以从两个维度,即忠心和能力,划分成四个等级。

最差的一等,有能力,没忠心。这样的下属最为可怕。

因为上司也是人,不可能事事都做的合乎规定。那作为上司的左膀右臂,肯定就会抓住一些上司的把柄。平时这样的下属,一定会非常谄媚,但一旦时机成熟,一定会拿上司当成自己进阶的铺路石。

次一等,没能力,没忠心。这样的下属是最多的。

大部分下属其实能力都比较一般,只是为了保证组织正常运转,而不得不启用。因此,这样的人,每天主要就是混日子,在各种大公司,或者政府企事业单位,一抓一大把,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因为能力有限,也就无所谓忠心不忠心了,反正结果都一样,不受领导重视。

中等,有忠心,没能力。这样的下属有点麻烦。

按理说有人主动效忠,是件好事,毕竟添个猴儿,还添三分力呢。但实际上并不是。对上司来说,这种人,不用吧,显得自己刻薄寡闻。用吧,这样的下属实在是难堪大用。更糟糕的是,这样的人老觉得自己之所以没干成大事,是因为没有机会,总有一种怀才不遇的感觉。一旦有了机会,为了证明自己能力非凡,往往采取过激手段,然后就被竞争对手当枪使了,酿成大祸。所以对于这种主动投诚的人,尽量只安排脏活累活,但是表扬的时候,往往要超规格。可真要提拔的时候,最好靠边站。说穿了,干最累的活儿,得最大的虚名,当个优秀员工的榜样供起来,号召大家向他学习,但别真的委以重任。

最优,有忠心,有能力。这样的下属非常稀少,将来可以委以重任。

能得到这样的下属,那真是运气。因为有能力的人,往往会待价而沽,所以不太可能忠于一人。而忠于一人的人,往往又能力欠缺,无法独当一面。但凡两者都结合的非常好,必定会成为上司不可或缺的左膀右臂,得到的结果自然是,关系长期绑定,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当然,反过来说,作为一个优秀的上司,理论上来讲,无所谓下属是什么样,都应该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但实际上,很少有上司能达到如此境界。

所以一般情况下。保证脏话累活,让忠心但无能的人去干。重活,让忠心且有能力的人去干,普通活儿,就是维持组织正常运转的活儿,让无能力无忠心的人去干。正当,但是非常棘手的活儿,让有能力不忠心的人去干。就足以保证自己立于不败之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