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妈妈们逛街竟为了顺东西 孩子的用品是她们偷的

头绳、口罩、护手霜、衣服、鞋子、玩具,看到喜欢的东西就顺手牵羊,孩子的各种生活用品竟然全是妈妈们偷回家的。三名嫌疑人还相互掩护,一同分赃,案发后三人因涉嫌盗窃罪被秦淮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缪凌燕 刘浏

张艳是一个五岁孩子的妈妈,孩子上幼儿园,平时与朋友们一起玩。她和两个朋友周红、王思经常约着一起逛街,都是四五岁孩子的妈妈,比较谈得来。她们还有一个心照不宣的秘密:逛街时,看到喜欢的都会“拿”回家,有时候还会互相分享“拿”到的东西。

今年1月底,临近过年,三个人约在新街口见面,张艳和周红先到,在地铁通道先逛着,张艳看到头绳挺好看的,也没人注意到她,周红帮挡着视线。拿了9个放在包里,出门分了3个给周红。对面店里有孩子用的口罩、冬天用的护手霜,都是平时需要用的东西,两个人都拿了几个放到包里。等到王思过来后,三个人到玩具店趁着店员不注意,将玩具拆开放到包里,拆下来的空盒子放到其他玩具后面。张艳拿了13个,周红拿了5个,王思拿了1个。吃完饭,三个人到了一家大型超市,童衣、童鞋,喜欢的都把标签撕掉放进包里或者塞在衣服里面。因为行迹可以,超市工作人员发现了张艳的盗窃行为,在她想要离开超市时被拦下,在发现被盗物品后,工作人员报警,并将周红、王思一起抓获。

据三人供述,她们没有工作,一起玩,一起逛街,也会一起偷东西,习惯性地总要偷点东西回家,哪怕是售价很低袜子、烤肠之类的物品,就是想占便宜省点钱,偷来的东西自己家孩子或者给亲戚朋友家孩子。这次快过年了,家里条件不好,却也不想委屈孩子,想着给孩子准备过年的东西。打着“爱孩子”的旗号为自己的盗窃行为开脱,殊不知,即使盗窃数额较低,两年内盗窃3次以上,同样构成盗窃罪。养育孩子,除了提供物质保障以外,做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很重要,为人父母更要行为端正,堂堂正正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