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比強姦犯更可恥?對不起,後者比地溝水還骯髒




這是一個真事。發生在我少年時期。

2011年的初夏,我讀初二。

學校座落在江西一個偏僻農村。這地方,除了貧窮,就只剩野蠻。

那是某個週五的晚上。

朋友小偉跑到我家來了。

他說:“走,帶你一起去學校泡妞。”

我反問:“你不怕坐牢啊?”

他邪笑一聲:“沒膽子還怎麼泡妞?”

我拒絕了。

本想還唾罵他一頓的,但恐于小偉是混混,也就不敢得罪。

因為我知道,他嘴裡的“泡妞”,其實就是性騷擾。



那天晚上,小偉還是去了。

他帶上了另一個人。一個不善拒絕的老實孩子。

據老實人透露,週五晚上,學校宿舍一片空蕩。連保安也不在。

看到這大好形勢,他倆偷溜進女生宿舍。

然後,打開手電筒,像做賊似的,一個房間一個房間搜。

“鐺!”

一個宿舍燈亮了。

小偉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衝進這個宿舍......

隨後,兩個女生髮出尖叫。


老實人走進一看,心裡大驚:這這這,這不是我們隔壁班的那誰嗎?

但話還沒說出口,滿臉漲紅的小偉就扭了扭腦袋。

意思是:去吧。

後來老實人告訴我,他才不敢去!

那時一個女孩僵住,另一個女孩正在極力反抗。然後,他嚇得倉皇而逃。

且一邊跑一邊暗罵:小偉真是瘋了,居然敢強暴!

沒一會兒,小偉也出來了。

他說:“女生掙扎太厲害,我衣服都弄破了,事還是沒成。”

老實人則驚恐問:“你不怕她報警嗎?報警你就完了!”

“傻啊,報警是她完了!”

老實人告訴我,小偉說完還摁了一下他腦袋。滿臉之中,不無得意。

事實證明,小偉賭對了。

那2個女孩選擇一聲不吭。

沒有報告老師,更別說報警(有一點要提一提,2014年,混混小偉因持刀傷人入獄···哎,老天有眼,也算惡有惡報!)。

準確說,小偉並不是唯一的作惡之人。


因為我們鎮上經常出現這種聲音。

誰猥褻了誰。

誰性侵了誰。

甚至一些痞子還以此為傲,四處炫耀。

但是,無一人報警。

多少性侵受害者,都選擇了沉默。



關於這個事,我一直有個錯誤的認識。

那就是我以為,只有我們窮地方才有這麼怪的現象——女生遭到性暴力後,普遍選擇沉默。

後來發現,我錯了。

在中國,很多女性都有遭到過不同程度的性侵犯。

但結果一樣。

多數女生,也都選擇隱忍。

近期,微博有人發起一個投票。

問題為:女性們,從小到大,你們是否有經歷過性騷擾性暴力?

投票人數是4.5萬。

其中3.2萬的回答是:是,且性騷擾人沒有受懲罰。

之前計劃生育協會也發佈一篇報道。

在數萬名調查對象中,有高達69%的人,都曾遭遇性侵犯。

性侵受害者,佔比也高達6%。

但另一個結果更為驚人。

有79%的受害者表示:事後,沒有向任何人求助。


這些數據,令人細思極恐。

因為這意味著,有些人作惡,是不用遭受懲罰的。

那些像小偉一樣的人渣,完全有可能因為第一次的得逞,而將魔爪伸向更多女性。

看到這,我們本能會提出一個問題:性侵受害者為什麼不願發聲?

答案是,恐懼輿論



《82年生的金智英》裡有一個情節。

下晚自習後,少女金志英獨自回家。

但她遭遇了危險。

一個男同學一路尾隨,欲圖謀不軌。

下公交車後,於漆黑之中,男同學步步逼近···

好在,關鍵時刻,有一個大媽突然出現。

金志英得救了。隨即崩潰大哭。

回到家後,她把自己遭遇如實告訴了父親。

受傷害的金志英,本打算是求安慰。

可父親的回答,卻無異於是撒上一把鹽。

“穿衣服穿體面一些,瞧瞧你裙子多短·····否則,那就是你自己的錯。”




這是韓國拍的影視劇。


它反應出男權社會下的一個問題——性受害者有錯論

韓國如此,那中國呢?

受幾千年男權文化的薰陶,中國有過之無不及。

滴滴空姐遇害案發生後,有人開始對空姐指指點點。

有人說半夜打車女人,都不是好女人。

也有人說,穿這麼性感,活該遭到性侵。

不知道大家是否還記得,大連女孩被當街暴打事件。

深夜凌晨,在大連街頭,一個女孩遭陌生男子暴打,並被猥褻。

這人渣,簡直人神共憤!

但某些直男癌,卻又開始對受害女性指指點點。

有人揣測她是酒吧女,所以才半夜回家。

更有人說,深夜穿短裙出門,說明也不簡單。

但事實是,女孩是一個非常普通的白領,與邊緣行業完全不沾邊。

這些都還只是我們看到的。

更多看不到的偏見,更是潛藏在社會的各個角落。

像“一個巴掌拍不響”、“蒼蠅不叮無縫蛋”之類的輿論,是阻止性侵受害者發聲的第一道障礙。



另外還有一個更嚴重的問題。

那就是男權文化都帶有的詬病——貞操觀

如果說“一個巴掌拍不響”這種思維,只是部分LOW男才帶有。

那麼貞操觀,則是多數男人都根深蒂固的一種認知。

有匿名知乎網友說過一件事。是她自己的親身經歷。

十五歲那年,她遭到村裡人的性侵。

她哭著告訴了媽媽。

但媽媽和家人的商量結果是,算了,不報警,也不伸張。

原因是,女兒被玷汙這種事,是醜聞,不能外傳。

幾天後,更糟糕的事情發生。

受害者又遭傷害。

對方還是兩個人。手段令人髮指。

更讓人髮指的是,女孩父母又沒有報警!

因為在他們眼裡,女兒變“髒”了。傳出去,影響以後嫁人。

你看,連家人父母尚且如此。

那麼在男權社會輿論中,歧視性侵受害者之嚴重,可見一斑。

大家都會覺得,她失去了貞操。

男人會認為,她掉價了,變髒了,應該感到羞愧。

林奕含是一個作家,曾遭語文老師長期性侵。

她告訴世人,現社會對性的有太多禁忌。

強暴一個女生,全世界都覺得是她自己的錯,連她自己都覺得是自己的錯。

所以罪惡感,又會把她趕回他的身邊。

圖片來源:微博

包括在影視作品裡,也常有這樣的一幕:

女主角因遭到性侵,然後要自殺。

而自殺的原因,就只是因為,她感到羞愧,感到無地自容。

可拜託,受害者為什麼要羞愧?

丟臉的不是性侵犯嗎?

別說貞操。

只有違法。

現在是2020年,大清早亡了。

印度《真相訪談》有一段話:

如果我被性侵,有人會說失去了貞操。

這種想法太男權。

因為我的貞操不在我的陰道里。

我倒想問問,你們為什麼要把女人的貞操,放到女人的陰道里?

失去貞操的,應該是性侵犯,而不是被性侵的人。

所以卓絕想告訴每一個男同胞——

男人沒有貞操一說,女人也不該有。

如果有,那隻能說明,百年前的裹腳布,到今天,依然還裹著你的頭顱。

而你需要解開了。

如果看到一個女生有遭遇性侵。

請不要說,她被玷汙了。

也不說,她人生都毀了。

她沒有被毀。

相反,真正被毀的,應該是性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