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假死骗保,结果妻子带儿女自杀,终审判了

近日,湖南省新化县“假死骗保案”已终审宣判,被告人何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获刑6年,罚款3万。

在外人看来,戴某花与何某比较恩爱

案件回顾

2018年9月19日凌晨,湖南新化人何某利用借来的车辆,在新化县曹家镇城坪村资江河段制造车毀人亡假相,企图骗取保险金。

同年10月11日,何某的妻子戴某花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绝笔信”,称丈夫“身亡”悲痛万分,并遭受婆家人指责,戴某花随后带着一对子女自杀,引发网络关注。

监控探头拍下戴某花和儿女最后的影像

戴某花带儿女在这里投湖自杀

据湖南省新化县公安局通报,经查,何某为逃避十余万的网络贷款,于2018年9月7日瞒着其妻子戴某花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一份赔偿金额为100万的人身意外险。同年9月19日凌晨,何某利用借来的车辆伪造坠河。2018年10月12日,何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保险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拘。

同年10月13日,何某拍下的一段忏悔视频称,其因给孩子治病、还车贷和家庭开支欠下债务。得知妻子带孩子自杀后“头发也白了”。在该视频中,何某跪地抽泣称假死骗保是一个“愚蠢而自私的决定”。

时隔一年半时间,该案近日已终审宣判,被告人何某因犯保险诈骗罪获刑6年,罚款3万。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一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切莫动歪脑筋

以免酿成不可挽救的悲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