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杀”给老板写“忏悔书” 背后的真相令人气愤

2019年6月17日,杭州某科技公司经理翁总收到自己员工宋某自杀身亡的死讯,两天后又收到宋某留给公司的“忏悔书”,写道:

“我编造了整个故事,伪造了招标公司公章,谎称中标骗了你们,我向你们忏悔……”这让翁总大吃一惊,过去两年半时间里宋某以中标名义从公司拿走近600万,这些钱至今没有回款。翁总随即核实情况并报警。

员工“自杀”给老板写“忏悔书”    背后的真相令人气愤

公安机关迅速侦破案件,事实让人大跌眼镜:宋某并没有自杀身亡,而是实施诈骗行为骗取公司巨额资金后,为了逃避责任向翁总发布“死讯”和“忏悔书”。宋某是如何从公司骗走这么多资金,又为何选择假死逃避责任?事情要从2017年开始说起。

债台高筑无力偿还

宋某动起歪念头

“她具体做什么我不清楚,只知道她在外面欠了很多钱,也上了法院的黑名单。她的很多信用卡都还不上,是我跟她父亲还的,她还经常向我借钱……”这是宋某母亲在公安机关所讲述的。

宋某是在2017年年初入职翁总的杭州某科技公司上班的,主要负责公司产品的推广、销售和江苏的业务拓展。当时的宋某已债台高筑,经常被各种债主上门催讨,却无力偿还。一开始,宋某也是很努力地工作,想把销售业绩做上去以赚钱还债,可业务量总是平平,没能谈下大单子。于是,她开始打起歪主意。在多次洽谈工程业务失败后,她发现可以通过虚构招标项目中标,以保证金、服务费等名义骗取自己公司钱财,于是马上行动起来。

成功诈骗,屡试不爽

宋某骗取公司近600万

宋某说:“我是以招投标交纳保证金和服务费为由骗取公司的钱,实际上没有真实存在的工程标的,我总共虚构了三四个工程标的。每个招投标项目的保证金是标的金额的10%,服务费是标的金额的13.6%。”

2017年3月,宋某找了江苏一家建设工程公司的范总,谎称需要挂靠投标,将有资金进入该公司账户走账,并支付一定比例挂靠费。与范总谈妥后,宋某虚构了该工程公司中标江苏某工程项目的事实,并伪造了邀标函、中标通知书、物资采购合同等材料,诱使杭州某科技公司误以为已中标,将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钱款打入到范总的工程公司账户中。宋某支付挂靠费后,要求范总将剩余钱款转入宋某实际控制的个人账户里。

第一次诈骗成功后,宋某便屡试不爽。经查,在两年多时间里,宋某通过虚构国网电力公司的电网建设工程等多个项目标的,从公司骗取人民币共计1125万余元。期间,为了博取公司的信任以便继续实施诈骗,宋某陆续以工程预付款、结算款等名义,返还自己公司531万余元。至案发,宋某共造成其公司损失594万余元。

宋某谎言难以为继

以假死蒙混过关

2019年6月初,宋某公司多次向其催收工程款、货款等钱款,宋某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2019年6月17日中午,公司总经理翁总接到了自称是宋某亲戚的电话,电话中说宋某吃安眠药去世了,还说会通过宋某的微信给翁总发一封宋某的“忏悔书”,两天后翁总收到了上文提到的 “忏悔书”。

宋某交待,她面对公司不断催款,实在骗不下去了,自己也穷途末路了,才想通过假死留遗书的方式蒙混过关。

当检察官问及赃款去向时,宋某声泪俱下,追悔莫及。其骗得的近600万赃款中,一部分用于还债,一部分用于购房和装修,还有很大一部分都为其失败的投资买了单:买卖林肯汽车亏了27万元左右,投资黄金亏了几十万,炒虚拟币亏了几十万……

近日,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585万余元。

员工“自杀”给老板写“忏悔书”    背后的真相令人气愤

检察官说法

背负高额债务,被法院列为老赖,频频被上门催债……一个面对如此不堪生活的人本该迷途知返,但本案中的宋某却选择走向犯罪深渊。大家应量入为出、适度消费,也应小心谨慎、理性投资,才不至于面临债台高筑的窘境。在债台高筑时,更不应有侥幸心理违法犯罪,殊不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违法犯罪必将遭受法律惩罚。


来源:杭经开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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