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上午,唐山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国家税务总局唐山市税务局2020年“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唐山市税务局新闻发言人介绍了疫情发生以来税费优惠政策出台情况和我市税务部门落实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主要做法。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先后出台5批23项税费优惠政策,为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市税务局紧紧围绕上级决策部署,立足我市实际,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对内抓学习研究,对外抓宣传落实,实现政策宣传辅导全覆盖。截至4月17日,全市累计发送相关信息333.07万条,解答各类政策问题6.4万户次。
同时,全力帮助企业复工复产,成立了市局复工复产分析工作协调指挥组,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编制了税收优惠政策指引,从疫情防控和企业实际情况出发,有效释放政策红利。一是落实好延期政策。向社会发布2、3、4月份征期延长公告,截至4月17日,全市共为20户纳税人核准了延期申报。另有125户纳税人被核准延期缴纳税款,涉及税款4.49亿元。二是支持好物资生产企业。对全市范围内从事医用防护用品、消杀用品、医疗器械、关键原材料及医药等生产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对点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立即享受优惠政策。目前,已为5户企业办理留抵退税1080万元。同时,为满足企业需求,调增了160户企业领用发票的限额限量。三是服务好外贸出口企业。
此外,积极推行“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最大限度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截至4月17日,邮寄发票4057户次,28.68万份,解答问题2.42万条。
据悉,本次举办的新闻发布会是唐山市税务局税收宣传月的一项重要活动。目前,市税务局正通过线上线下,以报刊专版、短视频、云课堂、H5等各种形式向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宣传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发布会上,市税务局相关业务科室人员就疫情防控期间唐山企业享受社保费缴纳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以及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方面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