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有问题系列(三)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反社会型人格障碍诊断标准:

A.从15岁开始就出现的一种对漠视并侵犯他人权益的普遍的行为模式,有下列3种或以上的症:

(1)不遵守法律及社会规范,例如反复出现足以导致其被捕的行为。

(2)欺诈,例如反复说谎,使用假名,或者为个人利益或者仅仅为了高兴而操纵他人。

(3)冲动或难于制订计划。

(4)易怒和攻击性,例如经常打架、斗殴。

(5)极度漠视自己或他人的安全。

(6)一贯不负责任,例如不能长期保持稳定的工作状态,或反复违反财务制度。

(7)缺乏愧疚感,例如漠视对他人的伤害、虐待或者偷盗行为或者为这些行为狡辩。

B.患者至少18岁。

C.患者15岁之前,有品行障碍的证据。

D.当前出现的反社会行为可能与精神分裂症或者双相障碍同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