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泉区司法局认真开展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督查工作

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巩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贯彻落实6月11日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傅政华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对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工作部署。2019年7月8日,凤泉区司法局局长暴向东,区民政局副局长张中军到我区唯一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耿黄镇耿庄村实地督导检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情况。

耿黄镇耿庄村是司法部、民政部2007年命名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耿黄镇综治办、耿黄司法所、局依法治理与宣传工作股等相关同志参加了督导。

督查组首先对此次督导内容和标准进行了说明。其次开展了座谈,认真听取了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耿继忠关于耿庄村“七五普法”以来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法治宣传以及脱贫攻坚、环境卫生整治等方面的工作汇报。最后实地查看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档案资料。

督查组对耿庄村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紧紧围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标准逐条对照,查缺补漏,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群众的法治观念,不断总结完善提升自我,高质量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复核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