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4月21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月21日下午3时举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情况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表示,
知识产权法庭立足统一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的审判职能,深化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
法庭工作情况有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在案件审理方面把统一裁判标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这一年来共受理专利等技术类案件1945件,审结1433件,其中二审案件1174件。二审案件审理周期平均为73天,比过去大大缩短。这些案件涉及技术领域广,涉及民事、行政程序,关联案件、系列案件多,程序复杂,涉外案件占了相当比例,案件当事人涉及不少国内外知名企业。法庭花大力气实施“统一裁判标准系统工程”,通过法官会议、类案强制检索、裁判规则库等工作机制来促进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统一,从中产生了一批有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价值的标杆案例,在相关行业领域影响深远。
二是在审判机制创新方面,坚持“以创新的方式保护创新”,不断进行改革探索。主要包括:探索建立专利民事与行政案件协同审理机制,努力解决“二元分立”造成的维权周期长、程序反复等问题;建构“1 76”技术类知识产权审判格局,就是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局法庭和70多家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知识产权庭的统一审判格局,建立统筹联动机制,跨区域调解80余个专利关联案件,这些案件分散在不同地区的法院审理,现在通过知识产权法庭进行统筹审理,大大节省司法资源。为了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法庭探索巡回审判模式,我们到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并且探索建立“勘验 庭审”审理机制,因为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大都涉及到复杂的技术内容,需要到实地进行勘验。为了解决技术问题,筹建“全国法院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库”,建立“全国法院技术调查资源共享机制”。
三是在保障创新方面,有效服务保障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法庭审理的法国瓦莱奥公司“刮水器连接器”专利侵权纠纷案、深圳敦骏公司“路由器”专利侵权纠纷案等案件,切实给予权利人及时有效保护。法庭依法支持权利人诉请的案件占比61.2%。
四是在对外交流方面,法庭加强与国内外各界沟通交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共同体构建。国际法院院长、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会长等参访法庭,开展国际交流活动32人次,充分展示中国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负责任大国形象,用心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法治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