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还贷,写老公一个人的名,现在老公却说房是帮别人买的?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产,即使只登记为夫妻一方的名字也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只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获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只要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获得的财产或财产性权益,如无相反规定,应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实际生活中有一些婚姻当事人一方,因需要照顾小孩、老人,没有工作或没有实际参与财富的创造,但夫妻二人的分工,并不影响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享有和处分。

虽然你丈夫告诉你房子是别人的,但该房是在婚内购买,并且以夫妻的共同财产还贷,且登记在他名下,在法律上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贷主要由他偿还,也不影响你对该房享有的共同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