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誉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六大巡回法庭地址及管辖

目前,我国共设有6个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它们是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被社会誉为“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2015年挂牌设立,驻地为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现任庭长为裴显鼎,管辖区域为广东、广西、海南、湖南四省区。

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2015年挂牌设立,驻地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3号,现任庭长为贺小荣。管辖区域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

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2016年挂牌设立,驻地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珠北路88号,现任庭长为高憬宏 。管辖区域为江苏、上海、浙江、福建、江西五省市。

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2016年挂牌设立,驻地为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博学路33号,现任庭长为姜伟。管辖区域为河南、山西、湖北、安徽四省。

最高法第五巡回法庭,2016年挂牌设立,驻地为重庆市江北区盘溪路406-9号,现任庭长为李少平。管辖区域为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五省市区。

最高法第六巡回法庭,2016年挂牌设立,驻地为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航天中路389号神光大厦B座,现任庭长为张述元,管辖区域为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五省区。

最高人民法院本部,1949年挂牌成立,驻地为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现任院长为周强。管辖区域为全国及河北、天津、北京、山东、内蒙古五省区。

在审级上,最高法院设立的巡回法庭,相当于最高法院的派出机构,在审级上等同于最高法院。巡回法庭的判决效力等同于最高法院的判决,均为终审判决。

巡回法庭的作用,是方便当事人诉讼,减轻最高法院办案压力,同时也有利于避免案件审理中可能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