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6个月就生了,男子把新婚老婆告上法院,要求赔30万判了近4万

来源:厦门日报

结婚六个多月后

女儿出生

男方起了疑心

后查出女儿并非自己亲生

于是

他将妻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并要求返还各项费用

共计近 30 万元

近日

厦门湖里法院发布

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

2016 年 10 月 19 日,小刘与小红(均为化名)登记结婚。2017 年 5 月 1 日,小红生下了女儿小莹(化名)。女儿出生后,小刘却高兴不起来,结婚六个月后女儿就出生,他很是疑惑,于是委托了某司法鉴定所进行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小刘并非小莹的亲生父亲。小刘备受打击,于是将小红告上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近 30 万元。

小红辩称

两人婚后因工作原因分居两地

自己还帮小刘

打理老家的一切事物

任劳任怨照顾家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

小刘与小红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双方都同意离婚

应予准许

小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小莹与配偶小刘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小红并未将真实情况告知小刘,并使其承担对小莹的抚养义务,小刘请求小红返还其对小莹支出的抚养费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小刘要求小红返还医疗费和亲子鉴定费理由成立,应予支持。小刘要求小红返还金银首饰款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湖里法院一审判决准予小刘和小红离婚,确认小刘与小莹之间不存在亲子关系,小红应向小刘返还抚养费32018.25 元、医疗费 3614.15 元和鉴定费 3000 元,小莹由小红抚养,驳回小刘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