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无故伤人?寻衅滋事?法院:依法判决!

“现在开庭!”日前,河北区法院通过网络庭审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当庭认罪服判,取得良好审判效果。

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稳妥有序推进刑事审判工作,审判长胡桂琴主动联系公诉机关、看守所和辩护人,并征得多方同意,通过互联网开庭审理此案。庭前,技术人员针对系统操作和庭审流程对诉讼参与人进行全方位指导,有效确保了此次庭审的顺利进行。

庭审期间,被告人在看守所民警的看押下通过摄像头进行实时问答,辩护人通过远程视频参与庭审,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公诉人在“云端”实现举证、质证和发表公诉意见,整个庭审过程有条不紊、规范有序。经合议庭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某甲伙同朱某乙、朱某丙在天津市河北区某KTV一楼大厅内,无故对被害人李某某殴打致其轻伤。三人行为情节恶劣,均构成寻衅滋事罪。

合议庭当庭宣判,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朱某甲等三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河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积极运用互联网远程庭审系统,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推进刑事审判工作,有力震慑犯罪分子,坚决捍卫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一步,河北区法院将继续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扎实推进审判执行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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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