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成都市将这样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

今日,记者从市政府网站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合理有效利用监管资源,强化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成都市2020年度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正式出炉。

记者发现,监督检查对象为全市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以下简称“食品生产企业”)。我市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划重点!监督检查方式有这六种!

(一)“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检查

各区(市)县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全覆盖的监督检查。

(二)风险分级为基础的日常监督检查

各区(市)县局按照原四川省食药监局《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完成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获证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分级工作,结合辖区监管资源和监管能力确定检查频次,依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执行检查和记录,并做好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已采用“双随机、一公开”形式进行监督检查的食品生产企业,可以抵消检查频次。

(三)证后检查

我市将对2020年新办证且已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一个月以上的食品生产企业中抽取企业开展许可现场核查回访,比例不少于当年新办企业总数的15%。各区(市)县局应当在企业许可后三个月内对获证开展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对现场核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持续保持取证必备条件的情况。

(四)飞行检查

我市对各级监督抽检中出现不合格的企业依法开展不预先告知的有因监督检查,全年检查次数不少于50家次。各区(市)县局应当配合上级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飞行检查,派出行政执法人员协助检查,依法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五)突击检查

我市将针对群众关心和消费相对较多,或者结合各级抽检、投诉举报和媒体曝光等分析后认为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企业开展检查。全年检查次数不少于60家次。各区(市)县局应当配合上级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的突击检查,派出行政执法人员协助检查,依法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六)专项检查

面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要时段和日常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行业可能存在的“潜规则”以及上级部门安排部署的专项监督检查,具体检查内容和方式以相应专项方案为准。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赵荣昌 张家华 编辑 王戬 校对 李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