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

4月29日-30日,管城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二十余名执行干警分组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在努力做好防控工作的同时,坚决力保执行攻坚不放松,吹响了集中执行的集结号。

案例:腾房遇上网课学生

执行干警:等!

孙某某于2017年2月22日与借款人与齐某某、张某某签订了借款80万元的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19年2月21日前偿还,并自愿将自有的坐落于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某套房屋抵押给孙某某。

合同到期后,借款人齐某某、张某某拒不还款,孙某某遂将二人诉至法院,并经法院判决被告齐某某、张某某支付原告孙某某借款本金80万元及利息。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仍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孙某某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向齐某某、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件,并于今年1月3日张贴腾房公告。

4月29日上午,管城法院执行局政委杨跃慧带队在公证处同志的配合下,来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该套房屋。

在执行现场,打开房门的是被执行人正在上高二的儿子,因为疫情正在家中上网课。为了不打扰其学习,执行干警首先安抚他的情绪,让他安心上网课。随后等其网课结束后,执行干警耐心解释,让被执行人的儿子配合法院腾房。最后历时三个小时,执行干警将该房屋腾空并张贴封条。

案例二:迫于执行压力

“老赖”现场支付货款

2013年下半年至2014年6月中旬,原告王某先后陆续为姜某承建的郑州市上街区嘉盛溪畔美域建筑工地供应民用建筑电线材料,按口头协议被告姜某应在2014年6月底全部结清所有款项,可到期后被告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截止2014年9月20日,尚欠货款88660元,当日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份。之后,又经原告多次催要,2015年2月17日,被告姜某支付原告一部分货款后,仍拖欠原告40000元货款未付清。

后王某将姜某起诉至法院并经判决,被告姜某支付原告王某货款4000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今年4月9日,王某向管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月29日下午,管城法院执行二大队中队长白文才带领执行干警马明明和务子文来到被执行人姜某收处,执行干警耐心对其进行释法、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最终经过4个多小时的调解,于当晚8时许,被执行人姜某迫于执行压力,将40000元货款打至申请人王某账户,该案件执行完毕。

成果: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管城法院共腾空房屋23套,执结案件16件,涉案金额29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