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清代“禁烟门牌”

这是一张清朝道光年间福建闽清县的门牌。为了便于大家阅读,现将门牌的原文罗列如下:

“道光拾玖年正堂徐查禁鸦片派保门牌

闽清县 下五都 瀘溪图 家长 监生 邱有衡 不吸 年 六十三歲 以 儒 为業

子(培芝,培陽,培蘭,培德,培田,培芬)

孫(明经)

附居

十家联保

(邱有尊,邱俊成,邱和哲,邱璦哲,邱運商,邱文哲,邱有科,邱有良,邱惟寿)

族正 邱俊成

族副 邱文哲

黨正 邱有尊

黨副

現年新例除通夷興販開馆者分别問摄斬枭绞决外若僅止吸食以道光拾玖年陆月初二奉刑部文之日起年限壹年陆個月限满不即悛改無論何项人等一概摄绞监候其壹年陆個月限内犯案者杖壹百流贰千里不能供出販卖之人加壹等杖壹百流贰千伍百里如有串未疑问自首者照犯罪自首律准其免罪並飭知照

如遇遷移将此牌携交遷居遷所保正禀請编户照填换給”

从上面这张纸品门牌的内容透露出两方面的信息。其中之一就是我们通过门牌相关事项和规定了解清朝的户籍制度,也就是清政府是如何管理百姓的。我们都知道现今户籍管理机构是公安局,基层是派出所的户籍警。其实“公安”就是广义上的“人民警察”,包括治安警,户籍警,交警,刑警以及公检法的警察,还有狱警等。还有空警,海警,武警,特警等这里就不细说了。而中国警察的出现是在清末,“警察”一词最早出现是在清末黄遵宪的《日本国志》书中里的日本警察制度记载的,而警察这个组织是在清末八国联军侵占北京以后所设立的治安队,后清廷政府仿效着也组建起来的。而在这之前的清朝政府还是通过地方政府来管理,基层就是县衙,就是门牌上的“县正堂”,门牌就是县官老爷颁发来管辖区百姓的,其实这也只是名义上的。

这张门牌是木版印刷的纸质门牌,清代以前基本上都是纸质的,粘贴在木头门上。到了民国时期才有了其它材质,有木质,铁皮质,搪瓷等,当然纸质的仍然还有。

从门牌的内容来看还是非常详实的。不仅有户主的姓名,年龄,职业。还有与户主相关的亲属信息,同时通过十户联保来对户主进行监督管理,并标有其余九户户主的姓名。而“族”和“黨”是乡以下行政职称,“黨”要大于“族”,而“族”和“黨”的正副职就是“族正,族副”和“黨正,黨副”。其实我们可以从这些内容了解到户籍的管理者名义上是县衙,而真正实际上的管理者则是“黨”和“族”,这些乡村里的乡绅,族长等。这些存在于民间的世俗势力是非常强大的,他们不仅管理户籍,维护当地治安,兴办学校,建立义仓,受命征税等协助地方政府处理方方面面的对民事务,是地方政府的得力助手。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掌握着生杀大权。最后一栏则是摘录清朝法律条例,也就是门牌上所摘录的“刑部文”。规定了犯罪者所要受到的惩罚,以及检举揭发自首者免罪等等。这里再解释一下,“杖壹百”就是打屁股一百下。“流贰千里”是流放到两千里的地方,也就是边远地区。清代罪犯的流放地在辽东宁古塔一带,还有西北边塞以及西南地区和海南岛。古代统治者对于“流刑”的发配地也是处心积虑的,不是西北绝域,就是西南烟瘴之地或东北极寒之所以及海岛等均为人迹罕至,鸟不拉屎的地方。目的就是惩罚罪犯和开发边疆相结合。这一栏印文的内容却是相当重要的,不仅加强了县官老爷颁布门牌的权威性,同时也对犯罪者起到了警示和威慑的作用。

以上我们聊到了清代的户籍制度,接下来我们来谈谈门牌的另一方面信息,也就是清政府对于查禁鸦片所采取的措施。门牌的颁发粘贴作为清朝政府管理户籍的重要措施,因此朝廷所颁布的禁烟条例,势必要融入门牌内容之中。而上面这张门牌就是县正堂颁发的“禁烟门牌”。其实清政府对于鸦片的态度也是模棱两可的,朝廷内部分为“禁烟派”和“驰烟派”。在道光年间清政府下令全国禁烟,但却可以种植罂粟。这样的规定看起来好像很滑稽,其实分析起来也有他的道理。清政府反对的是进口鸦片,因为会造成大量的白银外流,而自己种植罂粟制作鸦片吸食就不存在这种情况,同时还可以将多余的鸦片卖给外国人赚取白银。想的倒是挺美,可惜现实很骨感。由于清政府的禁烟,英国政府在1840年,也就是道光二十年以林则徐虎门销烟等为借口发动了鸦片战争。其实后来就连林则徐都认为鼓励农民种植鸦片有利于朝廷,据说征收鸦片的税收20倍于谷物的税收,因此在朝廷的默许下,全国大面积种植罂粟,后来据说还出口到国外,确实还赚了洋人白银。大家说说看,如此政策,还这么禁得了鸦片呢?因此,这些门牌上罗列的法律条文,不过是一纸空文而已。大家想想当时的情形,再看看这一纸门牌,谁说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呢?其实从清政府角度来考虑,他们只关心白银的外流和如何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并不关心百姓的死活,因此也就注定了它覆灭的结局!因此,我们可以了解到清末的户籍制度已经到了分崩离析的边缘,而门牌的颁发和粘贴只能沦为形式上的存在,而没有实际用途。

不管怎么说,纸质门牌作为清代户籍制度的一个实物资料留存至今也实属难得,值得我们研究和珍惜。只有回顾历史才能珍惜当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