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一份检察建议 追缴万余元廉租房租金

株洲日报记者 沈全华

通讯员/肖琼

株洲日报讯 一份检察建议,督促住建部门追缴租金10707元。近日,芦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对廉租房不规范现象进行公益诉讼立案,为国家及时挽回了相关经济损失。

2019年12月,该院民行科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19年3月至12月,芦淞区“和谐家园”廉租住房的承租人存在大量空置、拖欠租金等违法情形,根据《湖南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廉租住房租金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

经调查核实,该院认为该案件符合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经请示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后,该院立即组织召开会议,制定了督促相关单位履职的详细方案,立案当日便向住建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全面展开廉租住房的清查工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工作,并对欠缴的廉租住房租金进行追缴,以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住建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召开专题会议,积极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措施。对已进行追缴但仍未在限定期限内缴纳租金的住户,市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将交办律师进行处理,并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予以追缴。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贺武夷表示,该院将紧紧围绕地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