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车堵截强收“过路费” 贵州天柱一恶势力团伙受审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由此过,留下买路财”这是电视里土匪强盗拦路抢劫说的话。然而,没想到现实生活中,竟然也有人敢这么干。4月22日,贵州省天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7人恶势力团伙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以来,天柱县凤城镇团结村村民杨某军、袁某德、陶某荣、伍某根、杨某桂、陶某华、陶某胜7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为获取非法利益,以过往运输车辆损坏村组道路、影响环境卫生为由,通过拦路等手段,强拿硬要过路费用,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盗窃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团伙。

2016年,被害人杨某因天柱县凤城镇新寨村至润松的机耕道扩建工程需要,到天柱县凤城镇团结村六冲组拉防爆石,在工程车经过六冲组时,陶某荣、袁某德、杨某桂等人拦路收费,强行收取杨某现金2500元。

2017年上半年,被害人杨某某在天柱县凤城镇修建凤园,到天柱县凤城镇团结村六冲组拉防爆石时,杨某军拦路强行收取现金4000元。

2019年3月26日,被害人伍某某到团结村六冲组拉防爆石时,被陶某荣、袁某德、伍某根等人拦路强行收取现金1600元。

2019年4月18日,伍某根、杨某军、陶某华、陶某胜在钟鼓村盗窃五个太阳能路灯储电池。经鉴定,被盗电池价值2223元。

此外,杨某军、袁某德等人还实施了多起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行为。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宣判。(杨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