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一六旬的五保户“碰瓷式”索赔,法院秉公裁决

近年来,诸多高龄老人因琐事和他人起纠纷后宣称身体不适,以此向对方索要高额医疗费用赔偿,这类新闻不断见诸于媒体,这种“碰瓷式索赔”的事件,让人们直呼老人惹不起,碰不起。

近日,石泉法院饶峰法庭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坚持以证据定是非的原则,顶住当事人纠缠信访的压力,做出了公正判决,维护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原告吴某是年过六旬的五保户,体弱多病。2019年底,吴某将玉米晾晒在楼道上,邻居颜某路过踩踏了这些玉米粒,吴某随即拉扯颜某并与其发生争执。颜某在争执中用拳头击打吴某胸部,吴某随即报警,派出所对颜某做出罚款200元行政处罚。

然而事情并未结束。吴某以自己被颜某殴打受伤为由,住院治疗近10日,产生医疗费5000余元。并于2020年1月向石泉法院饶峰法庭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颜某赔偿其住院产生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损失。

法庭在受理此案后,依法向被告颜某送达传票,并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希望其正确对待,积极应诉。庭审时颜某因急于外出务工未到庭应诉,法庭依法缺席审理了此案。

承办法官对原告吴某出示的住院病案、诊断证明等证据依法进行了审查。原告的医学诊断证明记载原告病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稳定性心绞痛型、心功能Ⅲ级、尘肺贰期、腰椎间盘突出症、慢性胃炎急性发作等情况,并且,原告未提交住院医疗费发票等证据。承办法官以此认定原告在医院治疗的疾病不是因打架所受的伤。

法官在调查时还发现,原告吴某曾多次借故与他人发生争执后宣称身体不适,故意住院扩大损失要求赔偿,在当地已是“声名远播”,人人敬而远之。最终,为了维护公序良俗,也为了维护公平正义,承办法官作出不予支持的最终认定,并依法判决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宣判后,吴某表示不服,但并未上诉,而是多次到法庭哭闹要求改判,吴某哭闹撒泼严重干扰审判办公秩序,承办法官对其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严词拒绝了其无理要求。截至目前,本案已经生效,吴某也不再对此进行申诉信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