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么龙居民小组集体产业用地上的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

近日,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城市管理局、允景洪街道办事处,依法拆除曼景兰社区曼么龙居民小组集体产业用地上的违章建筑。

据悉,允景洪街道办事处曼景兰社区曼么龙居民小组集体产业用地占地面积160亩,该片土地于2009年被政府依法征用,相应的土地补偿费用等都已支付完毕,但个别居民未经批准擅自将土地对外租赁经营,土地出租后,第三方私自在土地上建设临时建筑。

为进一步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市自然资源局对实施违法行为的当事人进行了劝阻,并于10月14日下达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责令当事人15日内交出土地,并清除地面附着物,但当事人拒不履行。

鉴于该处违建面积较大,社会影响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于11月8号对该处违法建筑实施拆除。


来源:雨林景洪手机台

原标题:曼么龙居民小组集体产业用地上的违章建筑被依法拆除

编辑:都市时报一点关注 字丹瑶

审核:祝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