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2擊墜事件中讓美國丟盡了臉,飛行員回國後遇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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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2偵察機

在U-2擊墜事件中,U-2偵察機駕駛員弗朗西斯·加里·鮑爾斯在跳傘前,未按照規定引爆機艙內的炸藥。在落地之後,也沒有使用隨身攜帶的毒針自殺,隨後便被俘虜。在俘虜之後,U-2偵察機內的照片,與弗朗西斯·加里·鮑爾斯本人,成為了美國違反國際法和相關法律進入蘇聯領空偵察的最好證據。

弗朗西斯·加里·鮑爾斯

1960年8月17日,弗朗西斯·加里·鮑爾斯在被審訊幾個月之後,被蘇聯以反蘇聯的間諜活動為名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1962年2月10日,弗朗西斯·加里·鮑爾斯被交換回國。

回到美國後,弗朗西斯·加里·鮑爾斯被指責應當負一定的責任,因為他在跳傘前沒有銷燬攝像機、底片和飛機上的相關機密部件。另外,他也被批評沒有使用中情局提供給他的自殺毒針來進行自殺。

後來,經過中情局、洛克希德公司和空軍方面的大量審問後,1962年3月6日,鮑爾斯出現在參議院武裝部隊委員會聽證會上。最終決定,弗朗西斯·加里·鮑爾斯在執行任務過程中,遵守命令,沒有向蘇聯透露任何關鍵資訊,所以無罪。

在U-2偵察機前面的弗朗西斯·加里·鮑爾斯

1963年至1970年,弗朗西斯·加里·鮑爾斯在洛克希德公司擔任試飛員。1977年8月1日,他在一次事故中死亡。據瞭解,當時他正在聖巴巴拉縣近郊拍攝滅火場景,當他返回時機場時,他駕駛的直升機因燃油耗盡而在距離機場僅幾公里遠的地方墜毀。鮑爾斯死後被安葬在阿靈頓國家公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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